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相关监理、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相关监理、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DK0~DK23+011 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3〕111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3〕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铁路枢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
2.2.1 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工程(以下简称“金义三、四线”)
新建自义乌站至金华站运营长度52.864公里,其中塘雅站至金华站利用既有沪昆线长度18.485公里,义乌站至塘雅站新建正线长度34.379公里。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梁、隧道、轨道、站房、站场改造及站后四电、相关生产生活房屋等配套工程。
沪昆铁路外绕线工程(以下简称“沪昆外绕线”)
(1)塘雅至蒋堂段沪昆铁路外绕线工程,新建正线长度47.7公里。
(2)相关配套及联络线工程。
①金华东编组站搬迁至金华雅畈工程,并新建机务折返段、金温铁路机务折返段;在金华南站新建客机折返段。
②塘雅站东端沪昆客车线及改建沪昆铁路工程。
③金华南南端沪昆客车联络线工程。
④金温铁路至金华南疏解线及改建工程;金温铁路至金华雅畈联络线工程。
⑤金华南至杨梅塘站连接线。
⑥金千铁路改线工程。
里程范围内的路基、桥梁、轨道、站场改造及站后四电、相关生产生活房屋等配套工程。
2.3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42个月,本项目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2.4 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2.4.1招标范围:
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工作。
2.4.2主要工作内容:
2.4.2.1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其他环保技术咨询。
(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得到落实,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阶段落实到位。
②审阅工程设计、施工文件中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内容,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之不影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对施工过程中防治水、气、声、振动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工程设施和相应措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涉及特殊环境敏感点或重污染的施工工序进行指导并督查监理人进行旁站,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④参加有关环保问题的各项会议,参加环境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事件。
⑤编制并提交各类监理成果报告,包括月报或季报、年报、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⑥协助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检查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2)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①开展施工期及验收阶段的水、气、噪声等监测,确保水、气、噪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②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
③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如现场存在环保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④将监测结果编入环境监理月报或季报,按规定留档或报送相关部门。
⑤参加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汇报环保监测工作。
(3)其他环保技术咨询
①根据环评报告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组织审查及报备;
②根据铁路行业动静态验收的需要编制环水保动静态验收报告(水保部分由水保咨询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成果),并组织审查及报备。
③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4.2.2水保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技术服务技术服务。
(1)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①工程建设征占、使用和其他扰动区域内施工期、自然恢复期1年期间的扰动土地情况、取土(石、料)弃土(石、渣)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等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工程建设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
②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红黄绿”三色评价,协助建设单位在官网公开监测成果。
③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并报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填报等工作。监测成果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工作意见等。报告数量满足建设单位归档及报送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④监测工作方法、时段、设施布置、人员数量、控制程序、成果要求等符合水土监测规程规范的要求,并按要求增加遥感监测。通过解译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和建成后等不同建设时段的遥感影像资料,分析各建设时段的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解译成果在《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中反映。
⑤每次现场调查监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如现场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⑥参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⑦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汇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①负责对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的实施形象进度、质量、资金、安全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协调解决水土保持相关事宜。
②参加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提出意见及建议,并督促落实。对于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及施工临建,未满足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施工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③按要求设置现场项目部,并配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岗位职务,开展监理工作,对重点工序随时进行抽查或者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水土保持监理例会。
④根据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规范,编制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及总结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⑤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的项目划分和质量验收评定,质量验评资料满足规程规范和验收的要求。
⑥参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⑦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2.5 标段划分
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工作标段情况如下:
(1)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环境保护监理、监测技术服务工作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JHKRHB标(TLFW202*****032******)。
(2)新建金华至义乌铁路三四线及引入金华地区相关工程(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工作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JHKRSB标(TLFW202*****032******)。
2.6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服务招标
标段编号:JHKRHB标。
3.1.1本次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2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3.1.3业绩要求:
近五年具有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的环境保护监测、监理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或原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依法在本单位注册,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近5年担任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3.1.4联合体要求:
JHKRHB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水土保持相关技术服务招标
标段编号:JHKRSB标。
3.2.1本次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资质要求:
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2.3业绩要求:
近五年具有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执业资格;依法在本单位注册,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近5年担任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3.2.4联合体要求:
JHKRSB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JHKRSB标、JHKRHB标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
(8)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9)其他情形: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有控股、管理或利益相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东恒大厦503室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持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收邮购。
4.3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上海市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
5.2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叁万元,接受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接受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8.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9. 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国家铁路局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
电话:021-********。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东恒大厦5楼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编:******
联系人:徐良锋、陈思源
电话:0571-********、0571-********
传真:0571-********
电子邮件:HZSNJCB@126.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城站支行
2024 年 9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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