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芳村小学精博校区加装电梯招标公告

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芳村小学精博校区加装电梯招标公告




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芳村小学精博校区加装电梯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1.1 询比项目名称: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芳村小学精博校区加装电梯

1.2 询比项目编号:CGJL-GZ-2024-091

1.3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

1.4 项目概况: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精博校区加装电梯,电梯安装涉及到楼梯、地面平整及排水等进行建设,同事对电梯井周边楼梯安装防撞设施及进行地面改造,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本项目具体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勘察服务工作。

1.5 最高限价: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服务最高限价:*****.03元;工程监理服务最高限价:*****.53元;勘察服务最高限价:9649.34元。

1.6 项目标的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1

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服务

1 项

2

工程监理服务

1 项

3

勘察服务

1 项

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报价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1.7 中选单位必须对项目所投包号范围内进行整体履约服务,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服务内容进行选择。

1.8 中选单位数量:每包号各选取 1 家。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包号1: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服务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询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询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执行。 2.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但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按1.4.2条执行。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询比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包号2:工程监理服务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询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询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询比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包号3:勘察服务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询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询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报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询比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服务内容及期限

包号1:工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服务

(1)服务内容:工程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图概算编制、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协助施工方解决施工中的相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设计成果并通过询比单位确认。

包号2:工程监理服务

(1)服务内容:负责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项目验收止。

包号3:勘察服务

(1)服务内容:负责岩土工程勘察(必须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工作(如有)。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施工图审查成果并通过询比单位确认。

四.报价要求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下浮率,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0%,费用结算最终以评审结果为计费基数,按报价下浮率下浮后结算。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5.1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参加登记的报价人,请于2024年9月20日9时至2024年9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资料发送到邮箱:cgjlywb_dy@126.com。所需登记资料如下:

①报价人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购标时提供)

④登记表(附件1)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报价人购买询比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询比文件的报价人响应。

(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2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唱价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3、递交响应文件及唱价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法务大厦北塔六楼中会议室。

六.询比单位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翠竹街50号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0-********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484号二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附件1:

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登记情况

报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202*****155844*****255*****

标签: 加装电梯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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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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