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监理已由 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批【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监理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05MW烟气深度余热回收系统1套;2、新建9座清洁空气源与集中供热互补的综合能源站及配套一级高温水管网分支管径为DN200-DN125,长度约2277m(沟槽长度);3、新敷设海中路至兴达街DN300一次高温热水联通管网管线2026m(沟槽长度)。2.1.3建设地点为:海兴县城区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止2.1.5质量要求:合格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2.1.7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89-01-******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3.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该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1 09:00至2024-09-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招标代理费。7.2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的的第三方交易系统为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第三方交易系统的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第三方交易系统的收费标准:50万≤概算价范围<100万,收费金额700元;100万≤概算价范围<300万,收费金额900元;300万≤概算价范围<500万,收费金额1000元;500万≤概算价范围<800万,收费金额1100元;8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2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翟主任,联系电话:0317-*******。招标代理: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邢博,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7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兴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5号瑞特家园11号楼802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翟主任

联系人: 邢博
电话:

0317-*******

电话: 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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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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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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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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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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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多能互补 清洁能源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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