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上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401KQ0020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D栋10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上海市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海域范围内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新建海基生态监测平台2座,改造7座海上观测平台、1座海洋站、5座航标灯船,升级改造芦潮港海岸带生态实验室,新建碳通量塔2座;升级改造现有7座浮标,新建小型自动验潮站5座,新建3米、10米海洋监测浮标各1座、波浪谱观测浮标5套;升级应急视频会商系统;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观测体系建设;观测网装备状态运行监控系统建设;海洋数据传输网升级改造、卫星通信综合管理系统站点硬件设备购置、观测设备卫星通信系统终端设备购置等。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04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34万元) | ||||||||
施工工期: | 792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主要水工建筑物等级为1级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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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揽过1个满足以下要求的施工项目: ①项目类型:建设地点位于海洋的水利水电工程、海洋工程或海岸工程。 ②项目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 ③在建项目、完工项目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该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投标人筛选: |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1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9月26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程天宇 | 联系电话: | 021-********-6225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3、本项目拟采用项目负责人测试。项目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或在测试时对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不熟悉的,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测试不通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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