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年海南公司海油大厦停车场租赁服务

采办计划公告年海南公司海油大厦停车场租赁服务

采购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2024-2029年海南公司海油大厦停车场租赁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2024-2029年海南公司海油大厦停车场场地租赁服务

一、采购范围:提供固定停车场场地租赁服务

二、服务地点:海油大厦无自用停车场地,本次租用的场地是用于停放酒店住客车辆、海油单位来访车辆、员工车辆及海南公司车队车辆等,考虑为方便海油大厦住客、访客及工作人员通行,停车场与公司之间步行距离不宜过远的原因,拟在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4号海油大厦200米以内区域租用场地用于停车使用。

三、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1、乙方应在距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4号海油大厦200米以内区域提供600-1100平方米(约可规划30-50个停车位)独立且四周围蔽的固定停车场场地租赁服务。

2、合同期内,固定停车场场地由甲方独立管理及使用。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距海口市龙华区华信路4号海油大厦200米内具有600-1100平方米独立的固定的可用于停车场的场地,具有海口市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证,可供甲方独立管理及使用。接受甲方现场踏勘。

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限三年,如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依次类推,但最长不超过五年。

2024年9月

/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中国海油内部公司、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除外。
2、★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分公司进行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非“活动”、“业务状态”为非“合格”的;

4、★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系统中未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不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不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不存在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等情形;

7、★近五年内未被责令整顿、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未处于破产状态;

8、★近五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合同诈骗行为,或不存在需要对重大质量问题承担质量事故责任的情形;

9、★不存在《关于禁止领导人员亲属、离退休人员利用中国海油资源谋利的规定》或《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处罚管理暂行规定》管控情形;

10、★过去三年内,投标人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

1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将查询结果的所有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投标人弄虚作假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16: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投标意向确认书”。如我方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澄清和补充,意向供应商应及时给予明确回复。

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海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租赁 海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