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教育局关于选取2024年秋季学期临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选取2024年秋季学期临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选取

2024年秋季学期临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选取2024年秋季学期临高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材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我县计划为创新学校选聘一家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采购单位,自2024年10月起开展食堂供餐、采购工作,采购金额:约为49.49万元(预计70天,以实际供餐天数和实际使用人数按照5元/天/人标准据实采购)。现选聘一家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博文创新学校的食堂供餐、采购工作,招标代理费暂定0.74万元(依据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

三、工作范围:选聘一家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实施项目招标代理相关服务。

四、采用评标方法

采用报下浮率最接近基准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基准下浮率为下浮率均值)。若出现多个下浮率差值一样的,则取报下浮率百分比高的单位中标。若报下浮率完全一致的,由选取人根据单位资质实力等相关因素选定中标单位。

五、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六、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数(下浮率和报价数不一致,视为报价无效)。招标代理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七、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盖章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六)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须提供《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提供相关食品采购类的业绩材料。

(九)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资料需复印清晰且加盖公章。

八、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教育局计财室3,联系人:朱萍,联系方式:0898-********







临高县教育局

2024年9月21日






标签: 学生营养餐 义务教育 食堂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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