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上海示范区线16标项目临建地材询价
中铁十一局上海示范区线16标项目临建地材询价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22 20:52:25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28 08:00:00
内容:
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9)-SFQX16B-XJ-2024-02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分 公司:
因 上海 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 上海示范区线16标 拟采购一批砂石料(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 地点 | 备注 |
1 | 水泥砖 | 240×115×50mm | 块 | 上海市闵行区 | |||
2 | 机制砂 | 3.1-3.5 Ⅰ类 | 立方米 | 2000 | 上海市闵行区 | ||
3 | 河砂 | 细 1.5-2.0 | 立方米 | 500 | 上海市闵行区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砂石料量方验收,称重按容重进行复核,供方必须平箱装车,以便于需方验收人员量方,装车方量计算公式为:车箱长度*车箱宽度*装车高度。装车高度超出车箱挡板的需方有权拒绝承认。并复核砂石料的含水率确定实际结算数量,沙子含水率不得高 5 %,砖以现场实际点数验收为准。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砂必须符合GB/T*****-2022建筑用砂标准要求,碎石必须符合GB/T*****-2022 建筑用卵石、碎石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6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芳乐路地铁站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在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扣除15%的质保金,6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70%的价款, 6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 85 %的价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无息支付,依次类推,质保期12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办理会员,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方:黄滋润 电话:188*****177
采购组织:许先生 电话:181*****222
需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
上海示范区线16标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9月22日
1.报价资料
1.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上海示范区线16标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SFQX16B-XJ-2024-02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SFQX16B-XJ-2024-02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SFQX16B-XJ-2024-02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 税率 | 含税单价 元 | 不含税 合价/元 | 含税合价 元 | 备注 |
A | B | C | D=B*(1+ C) | E=A*B | F=A*D | |||||
1 | ||||||||||
2 | ||||||||||
3 | ||||||||||
合计 | ||||||||||
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承兑票据由供方自行处置,需方不承担贴息费用。(必须填写)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许可证
2.3近2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2.4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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