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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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港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公告


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9月20日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江海中路50号

邮政编码:******


目 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须知...............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

我单位决定就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保险公司参与磋商。

一、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人:如东县掘镇中心卫生院。

2、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含附加医疗意外责任保险项目、附加外聘专家责任保险项目。

3.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保险责任期限按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确定。

4.本项目单次采购预算: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一)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需要,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且具备开展责任保险资质的财产保险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采购信息发布

1.磋商文件提供:有关本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单位网站发布。有关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至本院四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6日8:30(北京时间)。逾期不可报名。

5.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无故不到现场的,响应文件作废。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8: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五楼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与地点

磋商开始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磋商地点: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五楼会议室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陈忠新

电话:153*****67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份 ,副本份数:1份。

八、其他

本项目免保证金。

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9月20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供应商

2. 1 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 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领取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磋商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磋商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

5.2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磋商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组成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

7.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函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磋商分项报价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供应商或磋商产品的相关资质及业绩情况等部分。

9.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9.3 响应文件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0.2 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0.3 证明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1.磋商报价表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报价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11.2 磋商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⑴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⑵项目单价按磋商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2.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2.1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2.2 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3.磋商响应有效期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十五日。

14.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响应文件中。

14.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5.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 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磋商项目名称及磋商供应商名称的字样。

15.3 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文件时,应原封退回。

15.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5.5 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迟交的响应文件

磋商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8.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磋商单位。

18.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五、评审的程序和内容

19.供应商参加磋商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组织磋商小组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20.成立磋商小组

20.1 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 人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0.2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0.3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1.评审程序、内容

21.1 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1.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无效响应条款和项目终止条款

22.1 无效响应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3)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磋商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供应商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的;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

22.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采购人将进行二次磋商。仍不满足磋商要求的,将视情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组织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六、成交

23.确定成交单位

23.1 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直接确定成交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23.2 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4.质疑处理

24.1 参加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4.2 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4.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4.3.1 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4.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24.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24.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24.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4.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参与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5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到。

25.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供应商必须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6.2 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磋商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在磋商文件有效期内另行评定成交者,或重新采购。

26.3 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 采购人: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

二、采购单位详情:核定床位数: 28 张

在聘医务人员总数:55人,

其中医生 23人,

药、医技科室 15人,

护理 17 人

2023年度医院医疗收入: 1372 万元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 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附加医疗意外责任保险项目

附加外聘专家责任保险项目

年度累计

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

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每位

患者赔偿限额

累计法律费

用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每位患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限额

8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5万元

5万元


四、服务要求:

1.在有效期间内应按响应文件承诺对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无论在什么条件下(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拒绝提供相应服务。

2.应配备至少 1 名专职服务人员,保证随叫随到。开通热线电话,保证 24 小时提供服务。

3.理赔服务做到高效优质,在理赔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与被保险人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充分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如需要,保险公司应提供相关法律援助服务。

4.认同如东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医疗事件技术鉴定意见书》中医疗事故的等级及责任程度,并以此为依据给与理赔。

5.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征求被保险人意见,及时改进服务。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要求

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通知,应及时上门与采购单位签订医疗责任保险单。

2.项目服务期12 个月(自 2024年10 月 1日起计算),合同期届满,经采购人确认成交保险机构完成全部合同要求,经双方协商后可办理一年续签合同。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与确定成交人原则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的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及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3.磋商小组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有涉及对响应文件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入围资格

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且具备开展责任保险资质的财产保险公司。

投保人理赔要求:认同如东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署《医疗事件技术鉴定意见书》中医疗事故的等级及责任程度,并以此为依据给与理赔。

三、评审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内容分商务、技术及服务两个部分,总分100分。

1、报价部分(价格分4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40分。小数点保留2位。

2、商务技术分:60分

以下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0~所设分值之间酌情打分。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序号

评分点

分值

评审标准

备注


1

保险公司经营评价

5

截至2023年,多年被评为A类经营主体(5分)自2015年以来,供应商总公司有多少年被评为法人机构经营评价为A类经营主体的,8年的得5分,5-7年的得3分,4年以下的得1分。 数据来源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的信息披露为准。 连续8年A,得5分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查询结果截屏


2

服务机构设立情况

5

在如东设有分支机构的得5分。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17

供应商提供磋商项目实施方案。1、有实施方案且包含承保、理赔及投诉处理内容的,具有可行性得5分。

2、由评委对项目实施计划方案进行评价,分优秀、良好、一般三档,优秀得12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

方案符合医院实际具有创新性、领先性、可操作性、可复制性,为优秀;有一定的创新性、可操作性、可复制性不高,为良好;缺乏创新性、领先性、难以操作或不切实际的,为一般。

要求围绕承保、理赔及投诉处理等方面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4

供应商医疗责任险项目承办经验

15

如东当地承办经历

供应商具有2020年以来如东医疗责任保险承保经验的,有一年承保经验可得2分(提供的保单医院不得重复),保险费超5万的另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5

供应商医疗责任险项目理赔经验

18

如东当地理赔经验

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以来如东县支付赔款超10万(含10万)的医疗责任险案件赔款单,按照理赔数量进行排名,有一例得2分,最高18分;未有理赔经验的不得分。


五、成交供应商确定

根据综合得分,取得分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正(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封面参考格式)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主要文件目录

一、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文件1 磋商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文件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文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文件4 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格式见附件3。

文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格式见附件4。

文件6 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7 提供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与医疗责任险相关的保险条款。

文件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5)。


2. 供应商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文件1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查询结果截屏。

文件2 要求围绕承保、理赔及投诉处理等方面制定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文件3 依据“评审标准”提供医疗责任险项目承办经验。

文件4 供应商依据“评审标准”的评分内容,可以提供的响应文件和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附件 1 磋商函格式

致: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

根据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磋商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磋商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如东县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磋商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磋商、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日 期: ;

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3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注册时间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

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是否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备注

我公司(单位)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的职务:

电话号和传真号: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

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服务能力(自行填写):

1、: 。

2、: 。

3、: 。

供应商(法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____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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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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