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南路(天台路—黄山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黄河南路(天台路—黄山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南路(天台路—黄山路)改造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株洲市天元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河南路(天台路—黄山路)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
2.3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黄河南路(天台路一黄山路)1396米的道路及范围内相关的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改造,对黄河南路与天台路、泰山路的交叉路口进行优化。改造前路幅宽35米,机动车道宽15米,双向四车道;改造后路幅宽35米,机动车道宽21米,双向六车道。项目总投资930万元,建安工程费925.8564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9">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最低配备标准,即本工程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5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于2016年09月22日至2016年09月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办理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技术标专用资料由投标人在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设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3室的招投标协会获取。
6.2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投标人不来领取或不按期领取,并不影响澄清答疑文件的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要求,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10.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0.1所有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10.2本项目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II)。
11.联系方式
招 标单位:株洲市天元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政府株洲大道北1#
联系人:易先生电话:139*****000
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铭逸酒店24楼
联 系 人:黎女士电话:****-******** 、180*****511
邮箱:********5@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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