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LNG公司年车辆租赁项目-非招标公告
大连LNG公司年车辆租赁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为服务于管理人员现场办公,国家管网集团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拟租赁两台新购置车辆:别克GL8 ES陆尊商务车1台;福特新全顺V362 商旅版1台。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整,采用一次询比三年沿用、实行“1+1+1”签约模式,租金包括车辆租赁使用费、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保险、税金等费用。司机费用、车辆油耗、车辆违章罚款等不包含在租金内。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自合同签订起3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且盖公章。 2.业绩要求:竞标人需提供近五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车辆租赁业绩合同应不少于1个(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工作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项必须清晰可见。) 3.信誉要求: (1)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单位(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竞标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7)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安全、环境和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承诺: (1)不接受联合体; (2)按照第七章技术要求及工作内容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响应人代表需提供竞标人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09-26 0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09-23 00:00:00至2024-09-26 0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09-29 08:3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09-29 09:0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大连LNG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韩冰
联系电话:159*****991
电子邮件:hanbing01@pipechina.com.cn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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