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咸丰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7年度咸丰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咸丰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就该单位“2017年度咸丰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该项目资质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FZFCG-2016-95
二、项目名称: 2017年度咸丰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三、项目内容:
1、林业治理措施:人工造林40公顷、封山育林1600公顷。
2、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措施:沟道整治工程0.6千米、拦沙/谷坊坝4座、蓄水池5口、沉沙池6口、田间道路0.9千米、排灌沟渠5千米、输水管0.6千米。详见谈判文件。
四、预算(最高限价):¥24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
1、要求:
(一)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的自我声明。
(四)谈判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造林设计和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
(五)谈判供应商具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林业、水利方面的工程师负责各项工程);
(六)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拟派项目设计人员有林业、水利方面工程师,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供应商。
五、投标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人民币12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各谈判供应商以转账的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商基本户转入中心保证金专户,请各谈判供应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中心对保证金不直接收取现金,退还时银行手续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工行恩施咸丰支行
账户名称: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5588 31817 0000 39396
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 09:00时。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获取谈判文件要求:
1、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咸丰县公众信息网同时发布,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上述网站。
3、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09:00时— 09:25 时.
2、地点: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10月8日09:30时
2、谈判地点: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咸丰县支行六楼)
九、其他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尚静(电话189*****330)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陈磊 谢俊
联系电话:****-*******
传 真:****-*******
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2日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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