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关于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市主管领导同意,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了《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4]3号)文件,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申报实施,现予以公告。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
双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434-*******
附件: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双辽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刘伟
终审:何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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