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虞常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虞常明

????权利人虞常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铅山县河口镇狮江社区官山沿76号的不动产权证:赣2019铅山县*******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虞常明
2024年9月23日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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