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

询价函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水上执法船舶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我单位拟于近期对14艘渔政快艇及船员保险业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并给予复函。

一、承保条款

主 险: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

条 款: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主险条款附后)

附加险:沿海内河船舶附加四分之一碰撞及触碰责任;

沿海内河船舶附加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

沿海内河船舶附加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沿海内河船舶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附加险条款附后)

公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根据我单位实际水上船员数为准。(详见所附方案)

二、保险内容及保额

1、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保障项目: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责任,保险金额:¥100,000.00元,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2, 500.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 000.00元;

2、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触碰责任保险条款》保障项目:附加1/4碰撞、触碰责任,保险金额:¥100,000.00元,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000.00元;

3、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保障项目: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金额:¥300.000.00元,累计赔偿限额:¥300,0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500.00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300,000.00元;

4、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附加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保险条款》:保障项目:螺旋桨等单独损失保险责任,保险金额:¥100,000.00元;

5、按照《附加第三者伤亡责任保险条款》:保障项目: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保险金额:¥1,000,000.00元,第三者责任累计责任限额:¥1,000,000.00元,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000.00元;

6、按照《沿海内河船舶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条款》,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其中每人医疗责任限额1万,每次事故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7、公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方案名称

响应条款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费合计

公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年)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200,000

自主报价:
元/人

交通工具乘客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因乘坐飞机造成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1,000,000

因乘坐火车造成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400,000

因乘坐轮船造成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400,000

交通出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因驾驶非营运汽车造成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100,000

因乘坐非营运汽车造成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因乘坐营运客车造成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附加团体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次事故免赔3天,每次最高给付60天,累计最高赔偿180天)

100元/天

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100免赔、给付比例90%)

20,000

三、特别约定及免赔:

1、沿海内河船舶内河一切险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2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全损免赔率为25%,若出险按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比例赔付;

2、沿海内河船舶附加螺旋桨、舵、锚、锚链及子船单独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为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3、附加第三者伤亡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人,每次事故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4、沿海内河船舶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每人赔偿限额10万,其中每人医疗责任限额1万,每次事故免赔额5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5、被保船只限定在巢湖湖泊内使用,目前14艘船舶适航证书过期未续检,出险时若无有效适航证书,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6、理赔资料及流程:船艇出险后需要及时拨打理赔电话自主报案,理赔人员应12小时内响应,如遇安全事故,应1小时内赶到事故现场。经理赔人员现场查勘确定保险责任后进行维修,如遇紧急情况,可先行维修。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赔付完结。

二、保险机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保险机构应具有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登记的保险公司,并在合肥市设立合法的分支机构;

3、有船舶保险的相关业绩,如保险单等。

三、保险周期

自合同签订日零时起计算,至次年同一时间二十四时止,保险周期为1年整。

、报价要求及时间地点

1、报价要求:报价金额按照总价金额报价,报价金额为保险内容中所有费用一价全包,保险总金额最高限价*****元;

2、报价时间:如有疑问,请供应商于2024年9月27日前电话咨询或预约报名,9月30日上午9:30现场递交报价回复函,所有供应商在现场同时拆封报价函;

3、报价地点:巢湖管理局巢湖办公区(巢湖市半汤路与姥山路交叉口巢湖管理局环保楼)9楼党建会议室。

五、供应商复函须知

1、回复函包括报价函(附件),应由贵公司加盖有效印章。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询价内容的所有费用;

2、供应商须同时递交加盖有效印章的相关业绩有效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同时递交加盖有效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供应商应就上述资料密封递交(未密封视同放弃报价资格)。

六、询价方式

采取现场询价方式,询价单位将按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者,由询价小组抽签决定。若现场报价不足3家将择期再次进行询价。

七、结算方式

完成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询价单位及咨询方式

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0551-********

监督电话:0551-********

附件:

报 价 函

供应商名称全称

报价项目

2024年渔政管理总站执法快艇及船员保险费用

报价(元)

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

保险服务及理赔要

□响应 □不响应

对应划“√”

保险内容及采购需求

□响应 □不响应

对应划“√”

特别约定及免赔

□响应 □不响应

对应划“√”

保险周

□响应 □不响应

对应划“√”

服务承诺:

我公司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并确保按照询价函内容及要求提供保险服务。

年 月 日(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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