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路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邮政街349号房屋原中东铁路哈尔滨城市段事务所公开招商
哈尔滨铁路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邮政街349号房屋原中东铁路哈尔滨城市段事务所公开招商
一、招商人
二、招商项目
三、项目概况
⒈包件设置及房屋状况:A01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49号房屋(原中东铁路哈尔滨城市段事务所)。建筑坐落在邮政街北侧延伸与工程师街交叉口处。实测总建筑面积为948.96㎡,地上二层、地下一层;一层、二层层高均为4.0米。该建筑原为中东铁路局哈尔滨城市段事务所,始建于20世纪初,砖木结构,是我市公布的第四批二类历史建筑之一。
⒉合同期限:租赁期为9年,租赁期限不包含进场准备期,进场准备期为2个月,免收租金。
3.招商价格:60万元/年。租金前三年执行中商价;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租金在第六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⒋合同文本有关条款的约定。
⑴经营业态:商超、办公、民宿、餐厅、酒吧、中医医馆。
⑵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按照首年租金中商价的25%收取,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
⑶租金缴纳:租金按照“上打租金”原则按年缴纳。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缴纳。次年起租金于每个缴纳周期提前一个月缴纳。
⑷相关费用承担。
(一)出租方应承担的费用:出租方基于房屋出租行为应缴纳的税费。
(二)承租方交纳以下费用:
①承租方基于房屋承租行为应缴纳的税费。
②承租方基于房屋使用过程应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房屋修缮、清掏等费用。
③增值税一般条款:合同项下涉及但不限于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收费,以及手续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如有),出租方有权在收取该等费用的同时收取基于该等费用和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
④其他:自行承担由于装修、经营所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卫生费及其他杂费等费用。
6.合同签订。中商方接到《中商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合同。
四、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采取网上公开竞价方式和商务洽谈方式:如果公告截止时,竞商人达到2家及以上的,进行网上公开竞价;如竞商人不足2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商。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⒈竞商人准入条件: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实缴不低于500万元。
(2)竞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竞商人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合作方面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在递交竞商文件之前,竞商人在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等行为)。
(3)竞商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截图复印件。
(4)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截止至招商公告结束前与招商单位的所有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⒉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为包件首年招商底价的10%。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受托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竞商报名费缴纳凭证。
(5)开票信息(word格式)。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竞商人需交纳竞商报名费,每个包件300元(售后不退)。
(2)竞商保证金为包件首年招商底价的10%。
竞商人必须在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竞商保证金通过银行账户(不收现金)汇入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账户,并通过邮箱将“缴费凭证”发送至htxmgszs@163.com。
报名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汇款请备注竞商包件号(如XMGSZS******A01报名费,XMGSZS******A01保证金)
(注:企业汇款需通过竞商人公司基本账户以公对公的方式汇款,非报名企业或个人汇款不予受理。)
发票获取:统一开具电子发票,以诺诺网名义推送到该项目国铁招商平台报名邮箱里,请及时查收并下载。
七、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1)竞商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301室,收件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51-********。
八、其他需要明确事项
(1)合同签订主体必须为中商人,中商人可以以自己名义经营,也可以成立中商人分支机构经营,中商人自行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营业证照及审批手续。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不得以招商人名义或利用招商人品牌、字号、简称从事经营活动。
(2)此建筑为哈尔滨市二类历史建筑,中商人要严格依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报批备案。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安全鉴定须经局集团公司文保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中商人报国家或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装修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作业中确保文物建筑的安全。
(3)室内外给、排水、消防设施、暖通设备、电气设备由中商人根据相关技术指标及安全性进行改造。
(4)若中商人出现提前退租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1.履行合同期限不满1年无进场准备期;2.履行合同期限不满3年进场准备期为1个月;3. 履行合同期限超过3年进场准备期为2个月。中商人须按约定补交相应租金。
(5)中商人需对租赁物的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充分评估证照办理的条件和经营风险,自行完成装修及对外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招商人有义务配合中商人完成装修及对外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中商人不得以未能顺利办理各种对外经营证照向招商人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中商人应在取得包括消防验收、检查合格证明、对外经营许可等一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质许可后,方可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7)中商人承担租赁期间因经营行为而产生的装修、改造、维修相关费用。
(8)中商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治安消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劳动用工等。中商人在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及《文物保护责任协议书》,并独立处理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法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均由中商人承担。
(9)中商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因服务质量、食品安全、安全事故或其他负面原因等被新闻媒体披露或被政府、主管部门批评或处罚,导致招商人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因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商人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擅自私自扩建;破坏性使用房屋的,招商人均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中商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按房屋现状、整体招租。
九、招商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商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发布相关招商信息和中商公告。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铁路运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3层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51-********
邮箱:htxmgszs@163.com
招商人:哈尔滨铁路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吉喆龙
电话:15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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