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第3期盐城市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4年第3期盐城市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4年第3期盐城市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游泳场馆、学校、宾馆、健身会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游泳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市游泳馆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对盐城市游泳场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鉴定及培训单位
主办单位:盐城市体育局
鉴定单位: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培训单位:盐城市游泳馆(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盐城游泳培训基地)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10月14日
(二)报名地点:盐城市游泳馆前台(盐城市解放南路102号全民健身中心裙楼一楼)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蓝底纸质照片一张(小二寸), 电子证件照文件大小在50kb-200kb之间,以本人身份证件编号命名;
3.盐城市游泳救生员、社会指导员鉴定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三、培训、鉴定考核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18-55周岁,有一定游泳基础并符合专业基本资格的人员;
(二)报名初级救生员: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以内,潜泳20米;
(三)报名初级指导员:持有效的救生员证,距离游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或仰泳,男子2分05秒以内,女子2分30秒以内;
(四)报名中级指导员:持有有效的教员初级证及救生员证1年以上,熟练掌握三种游姿。跳台出发+50米蛙泳+25米自由泳+25米仰泳,男子2分05秒以内,女子2分30秒以内。
五、培训内容与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教材进行授课。
六、报名费用
(一)按市物价部门审核的费用标准执行;
(二)申报初级游泳救生员者每人须交培训、资料、鉴定费800元,申报中级游泳救生员者每人须交培训、资料、鉴定费965元;申报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者每人须交培训、资料、鉴定费1065元,申报中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者每人须交培训、资料、鉴定费1185元;
(三)高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凭学生证原件报名可优惠10%。
七、颁发证书
经体育行业特有工种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核发的游泳救生员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盐城市游泳救生员、社会指导员鉴定报名登记表
盐城市游泳馆
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
盐城游泳培训基地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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