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孵化器A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孵化器A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项目概况
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孵化器A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被邀请的供应商应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J2024CG1027
项目名称: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孵化器A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费率为1.2%。最终设计费按实结算(中标费率×施工招标中标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评审,协助建设单位报批以及本工程实施阶段的技术支持等其他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评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含评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①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3日9点00分至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被邀请的供应商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等资料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qq.com获取谈判文件。请各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授权委托书中注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供应商而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休宁县万安镇福寺路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休宁县万安镇福寺路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经济开发区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休宁县万安镇福寺路6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八一大道颐和观邸西苑2-32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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