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鞍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15: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F1层) | ||
预算金额 | ¥67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876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南先生 158*****8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某部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南先生 158*****876 | ||
附件: | |||
附件1 | ********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附件9.23.doc |
项目概况
********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SSSY-G1003
项目名称:********工程
预算金额:6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整修房屋*****平方米,并完善附属配套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报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2.申报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3.申报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含改造整修、附属配套工程,不含工业厂房项目,下同)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665.34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4.申报人财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2022、2023年度),每个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均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企业经营状况正常,须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5.申报人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无在处罚期的记录;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下列申报资料盖章扫描版(PDF版)传送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⑴投标意向函(样张见附件1);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⑷保密承诺书(样张见附件2);⑸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样张见附件3)。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F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1.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1.2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1.3建设内容:整修房屋*****平方米,并完善附属配套设施。
1.4建安工程费批复金额:672万元。
1.5建设工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7月。
二、招标人条件要求2.1申报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
2.2申报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
2.3申报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9月1日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含改造整修、附属配套工程,不含工业厂房项目,下同)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665.34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2.4申报人财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2022、2023年度),每个年度的审计报告中均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企业经营状况正常,须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
2.5申报人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无在处罚期的记录;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记录。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3.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5年内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的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额665.34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2技术负责人:具有执业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
3.3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应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均应具有执业注册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专业相关联的、有能力胜任的,可以兼任(安全员除外)。
3.4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近1年内(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下同)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主要岗位管理人员也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近1年内1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四、报价方式、招标方式、评标方法4.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4.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4.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资信标通过性审查,商务标评审计分。
五、参与投标申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下列申报资料盖章扫描版(PDF版)传送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⑴投标意向函(样张见附件1);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⑷保密承诺书(样张见附件2);⑸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密资格审查表(样张见附件3)。
5.2报名时限自2024年9月23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9月29日17时30分止。
5.3报名成功后,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加密后发送至申报人指定邮箱。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F1层)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人:南先生 电话:158*****876
8.2监督人员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840
8.3招标人电子邮箱:djbzbbgs@163.com
8.4招标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南先生 158*****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南先生 158*****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先生
电 话: 158*****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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