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迁址共建”供热计量节能工程招标公告

党校“迁址共建”供热计量节能工程招标公告

昌吉州、市党校“迁址共建” 供热计量节能工程项目,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投资2013(11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州、市党校“迁址共建” 供热计量节能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昌吉市128号小区

3、建筑规模:教学楼,8390.28㎡,DN150超声波热量表1个,DN100超声波热量表1个,分湿分温控制器1个,室外温度采集器1个,无线温度采集器1个。文体中心,3257.98㎡,DN80超声波热量表1个,分湿分温控制器1个,室外温度采集器1个,无线温度采集器1个。学术报告厅,2209.44㎡,DN100超声波热量表1个,分湿分温控制器1个,室外温度采集器1个,无线温度采集器1个。学员餐厅,3311.17㎡,DN100超声波热量表1个,分湿分温控制器1个,室外温度采集器1个,无线温度采集器1个。学员宿舍,17001.17㎡,DN200超声波热量表1个,DN150超声波热量表1个,分湿分温控制器1个,室外温度采集器1个,无线温度采集器1个。职工宿舍,2693.68㎡,DN80超声波热量表1个,分湿分温控制器1个,室外温度采集器1个,无线温度采集器1个。综合楼,6002.64㎡,DN100超声波热量表1个,分湿分温控制器1个,室外温度采集器1个,无线温度采集器1个。

4、结构类型:/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45万元。

6、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7、工期要求:计划2016年10月15日开工,2016年10月29日竣工。总工期15天(日历日)。

8、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9、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0、招标范围:热计量智能仪表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热计量智能仪表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10:00时-2016年9月25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7号)领取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不少于两项、代理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委托书;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6日23:59分),投标保证金为0.9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长宁南路聚龙城楼下),行号:********0299 账号:****************93269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未在上述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

联系人及电话:邢宏涛 138*****88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鑫 席双 ****-******* 188*****877 159*****860

2016年9月20日

标签: 节能 供热计量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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