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招标公告

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

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竞争性比选已由协同创新区公司2024年第16次支委会和第15次董事会批准实施,比选人为重庆明月湖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有兴趣的潜在竞选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两江协同创新区

2.2 项目概况:为帮助区域创新主体加快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明月湖科创服务能力,重庆明月湖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系统化开展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服务。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在2023年11月发布了《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通知》,重庆明月湖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制定《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方案》,以“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为本项目名称,明月湖研究院公司作为运营主体,数字科技产业作为运营方向进行申报,并于2023年12月成功获批。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选址明月湖科创服务大厅作为运营载体,计划组建10人左右管理经营团队,由重庆明月湖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专职工作人员与服务机构人员共同组成。以深度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精准专利供需匹配、培养成果转化专业化人才、建立一站式成果转化服务渠道等重点任务为工作目标,努力建成立足两江,服务全市的知识产权服务枢纽平台。

作为区级配套政策,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于2024年3月13日发布了《重庆两江新区关于组织申报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其中包含“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重庆明月湖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再次以“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向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进行了申报,并于2024年4月成功获批。

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对获批设立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均设有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及完成时间,并将在考核时间结束时分别对运营中心进行结题验收。目前已与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完成项目任务书的签订。

为强化建设运营中心的服务能力,顺利完成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对运营中心下达的任务指标,需委托一家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务,并完成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对运营中心的各项考核指标(详见附件: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共建工作清单方案)。

2.3 比选范围及内容:

本次比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外提供的专利转化服务、质押融资服务、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等工作。

1)日常运营:在明月湖租赁办公场地作为日常办公地点,派驻工作人员在运营中心驻点办公,辅助运营中心开展日常运营工作和知识产权专项服务工作;

2)专利转化服务:收集、分析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建立专利技术供需目录,开展专利供需对接、专利运营转化培训、宣讲及业务交流、促进专利转化、许可;建立知识产权运营联盟、编制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形成一个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3)质押融资服务:开展金融活动、银企调研等活动,促成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4)高价值专利培育:组织开展高价值专利大赛,广泛征集区域内高价值专利项目,利用大赛优选出高价值专利项目。

具体内容详合同附件“重庆明月湖数字科技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共建工作清单方案”。

2.4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起始时间以签订服务合同之日为准;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以顺利完成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对运营中心的各项考核任务并完成结题验收,同时完成资料装订移交后为止。时间要求具体如下:

(1)2024年11月15日前(最终以区级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通知时间为准)需由乙方单位提交第一阶段各项考核任务的结题验收资料;

(2)在区级主管部门反馈结题验收结果后,根据验收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如验收通过,乙方需完成本阶段资料装订并移交甲方,并立即开展第二阶段工作。如验收未通过,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最终以区级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时间为准)根据区级主管部门反馈结题验收意见完成相应整改并再次报送区级主管部门进行结题验收,无论最终结题验收结果如何,乙方需立即开展第二阶段工作;

(3)2025年11月15日前(最终以市级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通知时间为准)需由乙方单位提交第二阶段各项考核任务的结题验收资料;

(4)在市级主管部门反馈结题验收结果后,根据验收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如验收通过,乙方需完成资料装订并移交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如验收未通过,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最终以市级主管部门结题验收通知时间为准)根据市级主管部门反馈结题验收意见完成相应整改并再次报送市级主管部门进行结题验收,无论最终结题验收结果如何,乙方需完成本阶段资料装订并移交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3.竞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竞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竞选人需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或具备市级(地级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

3.3竞选人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截止日止(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具有一个专利运营转化专项类项目业绩。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选的竞选人,请到两江协同创新区微信公众号或两江协同创新区公司门户网站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等竞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微信公众号名称:两江协同创新区;两江协同创新区公司门户网站:(https://xtmh.ljciz.com/)。无论竞选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选内容。

4.2竞选人在收到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4年9 月 24 日17时00分前,将加盖竞选人单位鲜章的质疑扫描件传至比选人指定电子邮箱(**********@qq.com)。

4.3 2024年 9 月 25 日17:00时前,比选人统一发布答疑和补遗。补遗答疑内容对竞选文件编制有重大影响的,比选开标时间将顺延。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选文件时间:2024年9月29日14时10分至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竞选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协同创新区西格玛小镇钢结构2楼会议室。

5.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14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明月湖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协同创新区创新西格玛小镇5号楼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57*****921

邮 箱:**********@qq.com

2024年9月23日



1727079767775.jpg

扫描二维码下载更多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