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服务

南丹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服务

南丹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南丹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服务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
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完成南丹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完善南丹县餐厨垃圾处理方式(本项目所称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在日常生活、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下同),改善南丹县生态环境。通过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从而推动市政设施向科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功能。
(三)项目功能和定位
本项目的核心功能旨在实现餐厨垃圾的高效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对餐厨垃圾进行迅速且高效的处理,以减轻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致力于最大化资源的再利用率,将餐厨垃圾转化为生物质燃料、生物柴油或其他产品等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资源,从而达成环境保护与资源循环利用的双重目标。
(四)建设地点
南丹县城关镇拉黑屯。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 3 个月。
(六)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建设一个餐厨垃圾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25t/d。总用地面积约 4666.69m2(约合 7 亩),总建筑面积 1305m2,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 925m2,办公楼建筑面积 380m2,配套建设厂区绿化及停车场。(最终用地面积以县自然资源局批复为准)
(七)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1206.35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 214.09 万元,设备费用 676.3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16.35 万元,基本预备费99.61 万元。(上述投资均为暂定额,最终以审定的竣工财务决算结果确定本项目实际总投资)项目资金全部由特许经营者自筹。
(八)主要需求和产出
工程建设规模 25t/d,项目年运营天数为 365 天,项目最大处理量为 9125 吨。预计每处理 1 吨餐厨垃圾可产出资源化产品粗油脂0.022 吨。
(九)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经过南丹县人民政府的正式流程,本项目已向所有相关单位征求了关于实施方式的意见。经过综合研究,各单位均对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实施表示无异议。
2.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正在开展土地招拍挂工作。
3.其他前期手续,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在项目开工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流程要求完成相关前期手续并依次报批各类事项,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设计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质监、安监等手续。
二、特许经营主要内容
(一)特许经营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运行,特许经营模式具体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南丹县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机构向项目公司授予南丹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作为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并取得经营收入。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全部投资由项目公司筹措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融资成本。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本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南丹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移交时,项目设施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行承担市场风险,自负盈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进行日常监管,确保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安全有序运营。政府方不收取特许经营权费,也不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或承诺最低收益率等支持措施,避免使用公共财政资金来补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确保项目实施不会给地方政府带来额外的未来财政负担。
(二)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为餐厨垃圾处理,属环保领域,结合目前全国各地类似城市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情况,项目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但是收益率较小,获利能力较弱,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结合下文测算结果,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含建设期 3 个月),计划于 2024 年12 月前完成特许经营者的招标流程,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将从 2025 年开始,持续至 2055 年,具体起止日期将根据特许权协议的生效日期为准。
(三)特许经营者的条件和选择方式
本项目实施机构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社会资本方,选定的社会资本方在南丹县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公司法人和投资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中标社会资本方须履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责任,占股 100%。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初步协议,约定中选社会资本在约定期限内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特许经营者。中选社会资本对项目的实施承担连带责任。
(四)特许经营服务范围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范围为负责处理南丹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餐
厨垃圾及废弃油脂。在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独家拥有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的权利,由其负责向用户提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并按南丹县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价格标准收费。同时,特许经营者在特许期内享有废弃油脂及废弃物资源化后的产品销售收入。
(五)收费渠道和方式
餐厨垃圾处理费是指对餐厨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所需的费用。遵循“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南丹县人民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餐厨垃圾收费权,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由特许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餐饮服务单位收取餐厨垃圾处理费。餐饮服务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特许经营者申请一个或多个使用符合标准、有醒目标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特许经营者在每日固定时间收取专用收集容器内的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费将依照南丹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