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张骞葡萄郡生态型葡萄酒产业园区道路及园区踏波桥、映月桥、偶邂桥等基础设施建设沥青混凝土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张骞葡萄郡生态型葡萄酒产业园区道路及园区踏波桥、映月桥、偶邂桥等基础设施建设沥青混凝土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沥青混凝土成品料竞争性谈判采购,由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公司批准实施,由张骞葡萄郡生态型葡萄酒产业园区道路及园区踏波桥、映月桥、偶邂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的一次采购任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材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张骞葡萄郡生态型葡萄酒产业园区道路及园区踏波桥、映月桥、偶邂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采购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成品料1300吨;AC-20C中粒式沥青面层混合料3600吨。供货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国道110线与新小线交叉口处原高家闸取料场。
2.2采购范围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包件1: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成品料1300吨;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成品料采购量约为3600吨,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计数量 | 供货地点 | 供货期 | 备注 |
1 | 沥青混凝土成品料 | AC-13细粒式 | 吨 | 1300 | 高家闸 | ||
AC-20C中粒式 | 吨 | 3600 | 高家闸 | ||||
说明:包件1:成品料所用沥青由采购方提供。 |
2.2.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过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所参与报价的包件中的各项材料必须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如存在多家成交人的情况,采购人按比例分配合同签订数量,成交人不得以合同数量变化为由变更成交价。
2.2.2合同执行期:自合同签订后至施工任务结束。
2.3采购物资质量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2.3.1标准和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沥青面层混合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对热拌沥青面层混合料路面的规定。沥青混合料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拌和后的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无粗细料分离和结团成块现象。
运输车辆拟采用大吨位运输车。运输车辆的车厢应清扫干净,严禁有泥沙或其它杂物残留车厢;为防止改性沥青面层混合料与车厢板粘结,在车厢侧板和底部涂防粘薄膜剂。拌和机向运料车放料时,汽车应前后移动,分几层装料,移动次数尽可能多,以减少粗集料的分离现象,运料车均应用完好的双层蓬布覆盖设施,以便保温、防雨或避免污染环境。
验收方式为:到场过磅验收按批次取样检测。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质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具备沥青混凝土成品料生产的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能力。
3.1.3业绩要求:近2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每年销售同类产品不低于500万元(附合同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3.1.4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5日内)。
(5)在最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4年9月23日14时00分到2024年9月26日14时00分。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14时00分前登录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等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在平台报名时留下实际使用人的电话和邮箱,以保证后续采购人可以联系到报价单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9月26日14时00分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业绩等资料(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采购联系人:李慧菊,联系电话:139*****839,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账户名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交通工程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银川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6405 0117 0400 0000 0804
4.5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在线报名1个包件,最多可购买1个包件的采购文件。多于以上数量的采购人不予认定,文件费不予清退。
5.竞谈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于2024年10月1日14时00分准时参加谈判会,无法到场的报价人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顺丰邮寄至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昊苑村宁夏公路桥梁项目部(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收件人:李慧菊,联系方式:139*****839。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2024年10月1日14时00分,组织进行现场谈判(报价人提前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昊苑村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张骞葡萄郡生态型葡萄酒产业园区道路及园区踏波桥、映月桥、偶邂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未参加现场谈判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4 本次采购采用一次报价方式进行。
5.5 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具体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报价。
5.6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后按照报价文件规定要求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由评审小组审查报价文件,无疑义后对各报价人报价进行公开。
5.7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官网。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42号宁夏公路桥梁大厦
电 话:095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张骞葡萄郡生态型葡萄酒产业园区道路及园区踏波桥、映月桥、偶邂桥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地 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昊苑村
联 系 人:李慧菊
联系电话:139*****839
2024年9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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