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监理服务第一次征集公告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监理服务第一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DC-2024-XM20-GCFW-015 |
项目名称 |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监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DC-2024-XM20-GCFW-015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9-23 17: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9-26 17: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11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振东 |
联系电话 | ********-8703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项目处理面积约12.07万平方米,含清表工程、土方工程及振动碾压工程,本次招标为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提供工程监理服务。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实际情况,监管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北段)堆载预压及土方工程施工及后期维保阶段各项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环境监理、项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进场员工登记造册)管理等内容)。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并具备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7.资信材料; 8.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9.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报价函 | ||
报价要求 | 不超过*****元(含税)。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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