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公司云南滇中新区国家管网成品油输油管道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管道光纤预警系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南公司云南滇中新区国家管网成品油输油管道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管道光纤预警系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华南公司云南滇中新区国家管网成品油输油管道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管道光纤预警系统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Y24-XN511-WZ0440-01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项目规模:为支持昆明长水机场改扩建,统筹管道路由与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利于管道风险降低,同意对西南成品油管道云南滇中新区段实施迁改。本次招标涉及2套管道光纤预警系统,本次招标所涉及采购物资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报备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PAC-YNGS-********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本项目采购物资包括两套管道光纤预警系统(包含安装、调试)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1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国家强制性资质: 同时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双认证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 (4)双软认证。 *2.对采购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1)管道光纤预警系统设备的监测范围应满足:能有效监测到光缆线路两侧大于等于25米范围内施工机械作业(在一般土壤情况下),能有效监测光缆线路两侧2范围内人工开挖及手操机械作业。 2)供货范围应根据数据单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管道光纤预警系统设备软硬件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同时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双认证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 4)为保证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后可根据不同地势地貌进行准确报警,设备安装前需对本项目光缆路由进行定位及光缆所经之处地势地貌进行摸排,降低系统误报率。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5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2)供货商所供产品应是制造厂生产的标准产品,所供产品应通过国内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并且具有按本规格书所提供的环境下在国内外油气管道或类似工程成功应用的业绩,最小应用业绩应不少于 3 个项目,业主不接受未经过应用的新试制产品。供货商需递交真实诚信的近三年来在类似工程的实际应用清单,同时用国际单位制标出主要参数。提供的参数应包括:主要产品型号,用户名称和地点,联系电话,主要技术指标及供货年份。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a)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b)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c)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d)投标文件中设备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e)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6.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7.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4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7.5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联系人:普颉
联系电话:183*****219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联系人:郑刚
联系电话:186*****260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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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网址:http://iscmdzzb.pipechina.com.cn:8081/#/trade-info

,云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建设项目 输油管道 国家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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