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行《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机动车临时限行方案》听证会的通告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行《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机动车临时限行方案》听证会的通告

??????为有效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绵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召开《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机动车临时限行方案》(以下简称《临时限行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临时限行方案》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9:30

地点:绵阳市生态环境局5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临时限行方案》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的意见或者建议。

《临时限行方案》全文详见附件1。

三、听证代表资格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四、听证代表的组成

(一)听证代表限定30人。

(二)听证代表的确定。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听证代表,名额不足则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听证代表的名单将在市政府官网上公布。

五、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00。

六、报名方式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mydqhjk@sina.com。

七、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代表。

(二)听证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大气污染防治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情况。对《临时限行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附件:1.《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机动车临时限行方案》

???????????2.《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机动车临时限行方案

????为有效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绵阳市实际情况,在特殊时段对本市特定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区域

绵阳市二环路、S205(不含)闭环以内所有道路(见绵阳市建成区重污染天气机动车尾号轮流限行区域示意图)。

二、限行时间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每日7:30至20:00(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当日不实施限行措施)。若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告。

三、限行规则

(一)按照机动车号牌尾号实施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

(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规定的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四、限行车辆类型

所有“川B”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

(二)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三)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四)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工程抢险车、运钞车。

(五)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及医疗废物转运车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法律责任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2

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文化程度

身份证

号 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备注

本人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本人签字确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 方案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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