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江阳区停车场增设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泸州兴阳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江阳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泸州兴阳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划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分水派出所、江北学校等32个政府办公场地、学校和安置小区的既有停车场上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二轮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计划投建液冷720KW超级充电桩2套、液冷600KW超级充电桩8套,直流160KW充电桩3套、直流120KW充电桩3套,交流7KW充电桩169套,二轮电动车充电桩38根,变压器7台(其中1250KVA六台、1600KVA 一台)。总用地面积约2387.5平方米,共占用车位191个,配套建设配电设施、消防设施、钢结构车棚、监控系统、引领指示及公示牌等。预计投资人民币1704.3万元。建成后预计年充电量30万度,年节约标准煤33吨。;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704.3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全部招标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4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9-24 00:00至2024-09-2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9-24 00:00至2024-09-2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似代理业绩至少1个,代理费为暂定金额,本项目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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