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第二中学关于本校食堂委托经营事宜招标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第二中学关于本校食堂委托经营事宜招标公告
各潜在服务商:
为满足本校师生校内用餐需求,现将大杨树第二中学食堂(二层),面向社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进行委托经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竞价须知
(一)参与竞价的服务商必须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法人、自然人,并同时满足本竞价函中的“四、商务要求”。
(二)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服务商,请在2024 年 9 月 30 日17:00时前向我方报名(联系方式附后)。
(三)服务商如向我方报名。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四)在符合服务需求质量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竞价小组将以现场竞价的形式组织竞价会议,以竞价会议中提出最高报价的服务商作为成交服务商,该服务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五)项目采用“满足竞价函要求前提下,以竞价形式高价中标”原则,本项目竞价起始金额小写: *****.00 大写:陆万 单位(元),每次竞价不得少于小写:1000.00 大写:壹仟单位(元)。
二、大杨树第二中学基本情况
大杨树第二中学现有在校学生数:1266人,住宿生学生数:110人,住宿教师人数:15人。
学校食堂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内设就餐厅2个、副食间1个、主食间1个,消毒间1个,可同时容纳400人就餐,平均每日用餐200人左右。
三、项目服务相关要求
(一)项目竞价起始金额 *****.00 (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满足本校师生校内用餐
(三)平均用餐人数: 200 (人)
(四)菜品要求:
中、晚餐:8菜(4荤菜、3素菜、1炖菜、)、主食不少于3(含粗粮蒸品)种;
早餐:1粥、2豆浆、3咸菜、4鸡蛋、5各种主食(含粗粮蒸品)。
(五)服务要求:
按照学校需求提供早、中、晚餐服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的食材采购、加工、销售、食堂大厅服务、后厨设施和餐具的维护保养、食堂的员工管理、餐厅卫生清洁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要主动接受学校、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卫生、消毒、操作流程等技术要求指导。
(六)制度要求
遵守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商务要求
(一)经营方资格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许可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毕业证、厨师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复印件。
(3)能够独立满足学校师生就餐服务要求。
(二)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经营方在竞价现场由本项目竞价小组最终确定的最高报价。
(三)报名时间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30日
项目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
(四)付款方式
确定成为经营方后由成交经营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编制报名资料要求
(一)报名服务商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服务商公章,否则按报废处理。
(二)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
六、违约责任
1.经营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现有资源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经营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杨树第二中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经营方自行承担责任。
3.经营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经营方自行负责。
4.经营方应认真做好食堂管理、消防、防盗及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好就餐秩序,若出现安全事故,由经营方承担全责。
5.经营方应对食堂运行各环节制定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程序,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和正常运行,因卫生不合格、不合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经营方负责承担。
6.经营方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势,学校有权就经营方的每一次/项违约情势按年度用抵押金的5%作为违约金。
(1)经营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学校管理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2)经学校监督检查、考核或卫生检查,经营方的服务未达到学校管理规定的;
7.经营方个人原因影响学校师生正常进行用餐的,学校方有权每次向经营方收取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8.由于经营方管理不善或其人员工作程序不当等原因,造成学校财产丢失或损坏,或造成学校人员的意外伤害等,经营方应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9.经营方工作人员在厨房区域内失误使用火、电、燃气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服务方承担,并赔偿学校损失。
10.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学校方有权解除食堂委托经营服务,不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
(1)经营方未按学校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服务,学校方提出整改意见后,服务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约定)标准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
(2)经营方在食堂委托经营服务期限内擅自停止提供服务或停止服务期间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3)经营方擅自将食堂服务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的。
(4)经营方给学校人员或任何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拒不赔偿的。
(5)因经营方原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
(6)经营方存在其他严重违约(制度规范)行为的。
七、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同时缴纳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或违反合同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
2、经营方责任:食堂一楼、二楼的安全使用及安全监管。
3、经营方在学校食堂内全年法定工作日供应早、中、晚餐,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加班,经营方必须服从学校作息时间安排。
4.经营方负责食堂所有人员的招聘和管理、食堂卫生保洁、食堂设施设备管理(经营期间经营方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食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等人员和内部管理工作。
5.经营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消防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市场监管局及食品卫生、消防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经营方负责食堂所有员工工资发放;支付食堂用水、用电实际发生费用;经营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责任均由经营方自负,与学校无关。
7.经营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食堂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经营方承担。
8.经营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果发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均由经营方承担。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单位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138*****730
大杨树第二中学
2024年 9月 23日
标签: 本校食堂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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