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4THJH-3-CDZ)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6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机38套,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机9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约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严禁任何供应商在成交后擅自转包和分包。
(3)供应商不得存在:
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1年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因存在不良信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不接受其参与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充分响应技术规格书各项条款,应具备该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或取得生产制造商授权(提供授权证明并加盖公章),应提供单个合同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设备相关业绩合同证明3份(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签订时间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 16:00至2024年9月30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14:00,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国铁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
邮 编: ******
联 系 人:010-********、010-********
电 话: 高先生、王女士
传 真: /
电子邮件:wangqiao1100@163.com
网 址: https://cg.*****.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45*****4130
8.其他
2024年9月23日
标签: 新能源汽车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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