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耀武汉”长江灯光秀动画制作及AR视频摄制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星耀武汉”长江灯光秀动画制作及AR视频摄制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就“星耀武汉”长江灯光秀动画制作及AR视频摄制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项目名称

“星耀武汉”长江灯光秀动画制作及AR视频摄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长江灯光秀动画制作

1.制作时长:3分钟。

2.制作内容:以“星耀江城”为主题,以“为国争光的奥运之星、为国解难的硬核之星、为国崛起的楚天新星”为主线以光影致英雄,展现“中国人应该追的星”的武汉英雄风采。通过长江灯光秀的中国式自信输出,进一步提升武汉的国际影响力。

内容分为三个篇章:第一篇章“追光逐梦少年强”,在江汉山水风光的背景上展现奥运健儿奔跑的身影,彰显武汉体育精神;第二篇章“自强不息日日新”,在航空互联网等领域科技元素的背景上呈现众多湖北籍院士,体现武汉的科研成果和专研精神;第三篇章“极目楚天创未来”,呈现武大樱花、昙华林、东湖绿道等大学生热爱打卡的旅游景点元素和大学生手举国旗的形象,体现武汉活力和年轻人报国情怀。

3.技术要求:为AVI、MKV、MP4;原始分辨率不小于4K;压缩码:H.264通用压缩码。

4.配套服务:负责“星耀武汉”长江灯光秀播放的对接事宜。

5、完成时限:10月5日前。

(二)长江灯光秀AR视频摄制

1.制作时长:不少于60秒。

2.制作内容:宣传片将以长江为舞台,以天地为剧场,通过虚实结合的形式,将奥运健儿在武汉纵览江湖风光、点亮两江四岸、生日彩蛋、江湖献唱等热点内容,融合“星耀江城”长江灯光秀的两江四岸航拍素材,突出奥运健儿对武汉的深厚情感、家乡对健儿的贴心照顾,展现江湖之城、武汉精神的独特魅力。

3.技术要求:MOV或MP4;压缩码:H.264通用压缩码。

4.完成时限:10月7日前。

三、项目预算

22万元以内

四、付款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五、参与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区注册,具有动画设计、广告设计制作等营业范围。

(五)近二年承接过灯光秀动画制作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证明材料)。

六、参与时间、要求及办法

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参与报名,报名时按相关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方案、业绩证明、报价清单等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0:00。

七、供应商确定办法

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供应商,排名第二名的为备选供应商。如出现报价一致的情况,按增值服务金额数量、供应商服务能力及以往服务经验择优确定。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宇

联系方式:027-********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29号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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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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