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452号万星广场4楼层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招标代理【2024】-ZBDL0139
三、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宝鸡海关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位于宝鸡海关。建筑面积3990.85㎡,七层,框架结构。宝鸡海关暖气维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本工程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用途:自用
采购预算:******.61元整(人民币)
工期:(2024年11月1日前竣工验收)
项目属性:工程类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承诺: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4)信用查询: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 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 (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 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4)《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市财函〔2022〕867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请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452号万星广场4楼层。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购标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30:00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30:00
3、开标地点:陕西秦关商务公司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 东方大酒店北约 200 米)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公告发布媒体及网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西安海关门户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9-******** 180*****985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452号万星广场4楼层
十二、投诉电话:029-******** 投诉邮箱:xahgjjjc@customs.gov.cn
标签: 海关 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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