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经销商遴选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经销商遴选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经销商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安排,对个人消费者交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且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定额补贴800元。为确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合规、安全和全链条可追溯管理,同时加强资金安全监管,防范骗补风险,我县商务局计划在县内遴选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经销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经销商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经遴选审核后选定1-2家相关换购经销商报送至省商务厅。
二、遴选条件
(一)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 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二)经销商所有经销门店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海 e 行登记注册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且坚守诚信经营原则。企业所有经销门店需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经销商应获得品牌电动自行车厂商的正式授权或认证。
(四)经销商所有经销门店内应设置明显的回收标识和指 引,且划分出专有的锂电池回收区域、配置专门的防爆柜(箱)、水基灭火器等适应的消防设备。经销商能够每日对门店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相关经销门店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六)经销商需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 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
三、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将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的经销商申报信息(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需加盖公章)和汇总信息(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琼中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将根据企业报名材料,组织开展初审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至省商务厅进行审核并公示。
报名地址:琼中县营根镇政府第二办公楼1楼(商务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98-********。投递邮箱:qzfgw66@163.com。
截止日期:2024年9月27日17:00时前,逾期未送达将不予受理。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海南省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经销商申报表
2.回收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换购新车经销商名单汇总表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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