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煤改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锅炉房煤改气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6-059中标结果查看中标结果招标项目名称乌西车辆段锅炉房煤改气工程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联系人穆瑞芳联系电话****-*******邮 编830011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 传 真****-*******电子邮件发布时间2016-09-22 公告内容
招标编号:WTZ2016-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关于下达乌鲁木齐铁路局2016年第二批更新改造及保价投资计划的通知》(乌铁计[2016]327号)批准建设,现施工图审查已完成,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更改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乌西车辆段锅炉房煤改气工程,对既有燃煤锅炉房工艺部分2*10t/h台位锅炉进行煤改气改造,改造期间充分考虑生产用蒸汽过渡期间的连续供应,保留锅炉间内侧1*20 t/h ,维持段内生产用汽的连续供应,待改造完成后,过渡用燃煤锅炉停运。货段内现有燃煤锅炉房1座(1*20 t/h、2*10 t/h) ,额定总蒸发量为40 t/h,供暖总面积约为8.6万㎡,本次考虑将既有(2*10t/h)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2*20t/h)燃气蒸汽锅炉,即将原2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及附属设备和部分工艺管道拆除,重新安装2台20t/h燃气蒸汽锅炉及附属设备和工艺管道。燃煤锅炉基础改造为燃气锅炉基础;一、二层设备安装所需通道的墙体拆除和恢复;一层改造一间燃气计量间,二层控制室观察窗更换为防爆窗,玻璃采用中空夹丝玻璃;既有锅炉与燃气锅炉剩余地面补贴地砖。既有锅炉房动力、照明、应急照明等系统电气改造;锅炉房防雷、接地及等电位系统改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为新疆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乌西车辆段锅炉房煤改气工程的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包括20T燃气蒸汽锅炉本体2台、节能器2台、冷凝器2台、一次仪表阀门2套、烟风道2套、复合不锈钢烟囱(30米)2根、取样器2个、燃烧系统2套、隔声罩2台、锅炉集成监控系统1套等甲供设备)。(图号:哈乌热 1601)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1个。
2.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日历天:278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所有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压力管道GB2级、锅炉安装改造2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质量状况稳定, 有良好社会信誉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并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临近既有线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必须到乌铁局安监室特种设备科备案,不备案或备案不合格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及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9月30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原九家湾二宫货场内))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且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及收款收据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壹仟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可用支票、电汇支付,且投标保证金需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4.3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6年10月9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6年10月9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10:00~10:3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 新疆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以备查验。
5.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6 年10月25日10:30,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和、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1187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穆瑞芳
电 话:****-*******
传 真:****-*******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建设银行铁道支行营业部
行 号:********0735
账 号: 140*****08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价承包 煤改气 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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