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法院电子卷宗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资审公告
兴义市法院电子卷宗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兴义市法院电子卷宗数字化服务外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24000AD5
项目名称:兴义市法院电子卷宗数字化服务外包
项目序列号:ZFCG202*****001
预算金额(元):*******.00元
采购需求:因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要求和为有效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工作效论,院党组决定,将我院电子卷宗的数字化扫描服务等进行服务外包,以集中扫描和合理分配扫描岗位的方式,有效节约人力物力。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兴义市法院电子卷宗数字化服务外包
数量:件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兴义市法院电子卷宗数字化服务外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 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红色鲜章。 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档案数字化加工)扫描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至 2024年09月30日 17时00分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tradinghall)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情况 (1) 投标保证金额 (元) : 人民币壹万元整 (?:*****.00元) (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0:00 时前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须是银行支票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担保/保险等。支票或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开户名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开户账号:381*****050******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 3、PPP 项目: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义市人民法院
地址:兴义市兴义大道兴义市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蔡友权
项目联系方式:0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安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兴义市桔山街道广发.鼎尚城1栋三单元门面1
项目联系人:罗兴翠
项目联系方式:138*****10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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