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资建房价值评估服务任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资建房价值评估服务任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
省份/直辖市 新疆 地区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李东 131*****108
代理机构 兵团建工集团
所含内容 医疗招标

招标编号: ZBRW-2024-******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李东

联系电话: 131*****108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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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为推进兵团建工集团集资房产证办理工作,现就兵团建工集团集资建房(乌市北新佳境8号楼、雪莲山枫叶苑小区)项目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内容

报价人接受询价人委托,对询价人乌市北新佳境8号楼、雪莲山枫叶苑小区共2栋210户集资建房及社区医疗用房、地下车位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详见报价单。服务内容如下:

1. 对以上210户集资房价值进行评估并分别按户出具集资房价和商品房价正式评估报告。

2. 对北新佳境社区医疗用房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3. 对北新佳境及枫叶苑小区地下车位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4. 提供询价人办证所需与价值评估有关其他材料。

二、要求

1.价格评估报告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工作进度及成果需满足办理分户办证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相关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与本次询价内容相关,提供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近三年有过类似项目房地产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拟派评估负责人有类似房地产评估经历,有能力处理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价要求:

1.评估费用按照评估总额百分比报价,据实结算。

2.本报价依据本项目投标要求进行编制。报价人需提供详细报价清单,并说明具体内容。报价表报价包含项目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报价人为履行本项目无需采购人支付其他任何款项、费用。

3.报价单位递交,视为已充分了解待办事项的具体内容,认同询价人的相关要求。

四、投标要求: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以“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http://xbjgjc.cn)”通知时间为准。

2.投标时,需将PDF版本投标文件扫描件(带红色印章)上传至“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

4.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规定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东131*****10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0日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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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建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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