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公示稿】
《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响应城市发展的大背景、总要求,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开发边界线内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空间、特色,解决中心城区具体的建设实施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规划相关事项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各单位及组织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后续福贡县自然资源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及处理。
1.公示时间及有效反馈期限: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3日止。
2.意见反馈方式。
(1)网络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 **********@qq.com;
(2)信函反馈:寄送信件至福贡县自然资源局石月亮小区31号;
3.有效反馈意见:反馈时请注明为“《福贡县中心城区及重点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意见反馈”,并提供真实反馈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地址。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4.咨询电话:0886-*******。
一、规划范围
二、规划定位与功能
三、用地布局方案规划定位与功能
规划范围面积 431.92 公顷。其中:中心城区范围 428.35公顷(包含布拉底片区);古泉产业组团3.57 公顷。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20.77公顷。其中:江西单元58.61公顷、江东单元99.06公顷、木尼玛单元21.56公顷、拉甲木底单元16.71公顷、古泉单元3.57公顷、布拉底单元21.26公顷。
四、建设“人民城市” 规划提升策略
(一)人口规模
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本次规划中心城区居住人口规模约 4.5万人。
(二)开发规模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六、道路系统规划
七、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八、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福贡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3日
编辑:邓雯丽
二审:和金标
三审:褚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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