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已由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太审批〔20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内 建设规模: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共包含市政道路4条,其中主干路2条,次干路1条,支路1条,市政道路全长6540.325米,配套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照明、交通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0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4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7年09月05日; 标段名称:太平湾新能源(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续建工程施工。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3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xbox.lnzb.com),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xbox.lnzb.com),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开标评标数字化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报名时须精准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免造成不见面交易失联。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定分离模式)。 8.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定标办法采用集中票决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负责人:华主任,联系方式:0411-********。 2.招标负责人:李宁,联系方式:024-********。 11.联系方式
2024年09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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