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路456号15栋1-2号房产招租公告

湖北东路456号15栋1-2号房产招租公告

受马鞍山市房屋置换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以下简称委托人),我公司以现场竞价方式,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代理机构拍卖厅对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序号 标的 面积约(㎡) 租期(年) 年租金起拍价(元) 竞租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备注
1 湖北东路456号15栋1-2号所在楼层:1层 97 2 ***** 5000 6400 免租期:2个月

注:1、每轮递增幅度为200元,或递增幅度的整数倍。

2、一旦竞价,即表明认可一切拍租现状。

二、竞租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且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均可参与。

2、参与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租前,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价,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5、房屋用途为经营。

6、租金支付方式:“年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付清首期1年租金,以后每期租金须在下一年度起始前30日付清。

7、免租期:2个月。每年各免租期1个月。

8、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及安全问题,均由竞得人(即成交的竞租人)承担相关费用和一切责任。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潢、装修、维修等,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费用自理。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合同租赁标的物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9、竞得人经营的业务必须经得委托人同意,仅限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机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禁止经营对租赁标的及周边环境造成安全、卫生、环保、市容、文明创建等不良影响的涉及明火、明烟、排污、噪声等项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10、竞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分租、转租、出借、与他人联营等。若竞得人转租、转包、借用、与他人联营等,须书面向委托人报备,并提供一份与第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至委托人备案。

11、若竞得人违约,则竞得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委托人有权利直接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2、竞得人在竞价结束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3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竞得人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部款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其缴纳的保证金不退款,作违约处理,扣除佣金后归委托人所有,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3、具体约定以委托人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竞租人自行至代理机构查看房屋租赁合同。

14、标的房屋存在清空风险,请竞租人慎重!

15、如委托人在6个月内无法移交房屋使用权,则与竞得人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退还竞得人已交纳的全部费用(不含利息),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承担其他相关费用和责任。

16、拍租成交后,竞得人自行与房屋使用人协商相关费用。

三、竞租方式

现场竞价,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

1、竞租人参与竞价竞租资产须交纳竞租保证金,交纳保证金账号联系代理机构。

2、竞得人(即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不冲抵房租、履约保证金、佣金,在办理完毕全部交款、签订合同后,经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确认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五、竞得人需承担的竞租费用

竞得人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1500元的竞租服务佣金。

六、咨询、看样、报名时间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下午5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租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下午5时。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的位置、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竞得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谭萍 0555-******* 189*****248

地 址:马鞍山市佳山路366号鸿烈大厦8楼802室


标签: 房产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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