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警用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警用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警用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nbsp&nbsp受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警用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博越竞磋(货物)2024-040
采购项目名称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警用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9-23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4-09-23 至 2024-09-29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09 09:30
开标时间
2024-10-09 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恒昌卢浮公馆7号楼1单元1011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2-*******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卡日岗路化隆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7号楼1单元1011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收款人
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空
联系电话:空

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09-23

标签: 警用及安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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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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