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圆墩遗址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

下圆墩遗址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

下圆墩遗址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圆墩遗址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拨,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云东路和泰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2.1.2 建设规模:建设下圆墩遗址工程,设置广场、雕塑、景观花园、休闲座椅、特色铺装等,配套建设绿化、排水、照明、监控、消防等工程。

2.1.3 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

2.1.4 合同估算价:约 1200 万元。

2.1.5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设计工期:20 日历天;施工工期:10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2.1.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发包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完成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含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使工程项目具备条件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全部内容。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绿化施工单位(无资质要求) 组成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 2021 年 9 月 1 日(含) 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单项合同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如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指 2021 年 9 月 1 日(含) 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单项合同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如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

    “ 信 用 江 苏” 网 站 公 示 ( “ 信 用 徐 州” 公 示 地 址 :https://www.xuz 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0516-********)。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两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 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2分

工程业绩:1分

2.1.2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第二阶段: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业绩。

1、第一阶段评审:

1.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资格评审标准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1.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几名的有效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有效投标人指通过资格审查且《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不低于8分的投标人);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第一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设计管理方案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设计管理方案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阶段的投标人。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评审: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业绩;

2.1评标委员会按第一阶段入围的投标单位名单对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业绩评审,并计算得分。

2.2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业绩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87

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85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五:ABC合成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1,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五: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12分)

1.总体概述

(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拟定题目4条,每题0.5分,拟定总分值2分。(采用暗标,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 30分钟)。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取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9.项目管理机构(2分)

施工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设计方专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投标人需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未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信息为准,无法在平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信息为准。

1、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每有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0.2分,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计算。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联合体非牵头人业绩、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模块”)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类似工程指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8.3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本次公告的投标,须在本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七里沟变电站北侧

联 系 人:张广东

电 话:182*****8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远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郭庄路康馨园二期 B27D405 室

联 系 人:李健

电 话:177*****082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遗址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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