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法路北江滨路至胜利路、含瑞京路人行道路面修复整治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钟法路北江滨路至胜利路、含瑞京路人行道路面修复整治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钟法路(北江滨路至胜利路、含瑞京路人行道)路面修复整治工程(重新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钟法路为城市次干路,南起北江滨路,北至胜利路,全长约1.08km,宽30m,双向四车道;瑞京路为城市支路,西起钟法路,东至青年路,全长约0.15km,宽22m,双向两车道;拟进行路面提升改造、市政管线改造、交通设施完善、路灯更换、景观绿化提升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钟法路(北江滨路至胜利路、含瑞京路人行道)路面修复整治工程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路基或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小于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61元(含暂列金*******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由招标人按实际进展情况下达节点工期;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4日 00: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3月24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3月25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城投市政204室,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洪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写字楼A座1110号,邮编:******
电子邮箱:huachunzbdl@163.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翁、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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