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GS(FCG)*******GDX】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各有关供应商:
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东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拟对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GS(FCG)*******GDX】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6年 9月28日18 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反映,以便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4#C-2楼)
联系人:周剑 联系电话:****-******* 189*****003
附: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GS(FCG)*******GDX】公告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9月2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GS(FCG)*******GDX】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拟对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工程名称: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GS(FCG)*******GDX
建设规模: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Ⅰ标段: 万元;Ⅱ标段: 万元;Ⅲ标段: 万元。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建设地点:东兴市马路镇大旺村
招标范围: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注:每个投标人只可就其中的某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4#C-2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到本公司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拟派项目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上述所有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特别说明:报名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必须与投标时所提供的人员一致,如需更换必须在开标前一天更换,否则投标无效。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截标地点:2016年 月 日 10 时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4#C-2楼)开标厅。
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和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
开户银行:4500 1659 5420 5070 1460
银行帐号: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桃花湾广场支行
七、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东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xcgw.gov.cn 、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
八、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东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东兴市财源路33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苏棣;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4#C-2楼)
报名联系人:莫微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吴兴红、周剑 联系电话: 189*****003 传真:****-*******
九、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东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 月 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 1.1 建设地点 东兴市马路镇大旺村
3 1.1 设计单位 广西环祥设计有限公司
4 1.1 建设规模 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 1.1 招标上限控制价 (¥)
6 1.1 质量标准 合格
7 1.1 招标范围 东兴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马路镇大旺村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 1.1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9 1.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7.1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11 10.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 11 投标保证金 1.Ⅰ标段:2.5万元;Ⅱ标段:2.5万元;Ⅲ标段:2.5万元。
2.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如下账户,且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3.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
开户银行:4500 1659 5420 5070 1460
银行帐号: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桃花湾广场支行
13 13.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4 14.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4#C-2楼)开标厅。
时间:2016年 月 日 10 时00分
15 2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6 2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7 26 履约保证金 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计收,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政府采购合同前必须以中标供应商名称按中标通知书规定足额缴入东兴市财政资金管理支付中心账户,否则,不予开具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并且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附言、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东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GS(FCG)*******GDX)履约金”,以免耽误签订合同。
账户名称:东兴市财政资金管理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东兴市支行;
账 号:****************01。
[注:若东兴市财政资金管理支付中心账户上收到的履约保证金是以个人名义交纳的,东兴市财政资金管理支付中心将如数退回(不计利息),且不予开具收据。]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由东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出具证明,东兴市财政资金管理支付中心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书面申请退付材料(详见附表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18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下浮20%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执行。详见本文件附表一,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9 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 苏棣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微 ;电话:0770--2871515。
20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21 其 他 “ 投标人公章”系指投标人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包含专用章。
22 现场踏勘 不组织勘察,投标单位自行勘察。
评标细则及评分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合格制 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
(1)诚信声明;(必须提供)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经营范围);(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三证合一单位除外)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5)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6) 法定代表人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必须提供)
(8) 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复印件、转账底单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9)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10) 投标人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与使用承诺(按桂劳社发2009【50】文执行);(必须提供)
(1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方案承诺书原件;(必须提供)
(12)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必须提供)
(1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近两年(2014年8月-2016年7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关证明(如为新办企业,按实际缴纳期限计算);(必须提供)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1.2 形式性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2 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
2.2.1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评审部分: 35 分
商务标评审部分: 60 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 5 分
2.2.2(1) 技术标
评分标准
(满分35分) 合格标准:
技术标满分为35分时,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21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低于21分的技术标得分,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项目管理机构(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2.5分) 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
其他主要人员(2.5分)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30分) 主要施工方法
(1分~3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1分~3分)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1分~3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劳动力安排计划(1分~3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分~3分) 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分~3分) 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分~3分)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分~3分)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1分~3分)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分~3分)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 1.投标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通过资格审查且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合格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 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去掉n家最高投标报价和n家(如总数为奇数,则取n-1家)最低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或最低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最多家数计取)投标人报价进入基准评标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去掉一家最高投标报价和一家最低投标报价后,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2(2) 商务标
评分标准
(满分60分分)
(1)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6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0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将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的各清单项的投标综合单价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该清单项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相比,每偏差1%扣0.5分,最高扣20分,计算出投标人的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的各清单项过高的,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该清单项预算控制价的综合单价×K1max。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的各清单项过低的,不合理报价偏差=该清单项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K1min-该清单项投标报价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各清单项过高不合理指: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K1max,并被评委判定为不合理;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税前项目清单中各清单项过低不合理指: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K1min,被评委判定为不合理。
K1max取1,K1min取0.95。
(3)有效报价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不合理报价偏差扣分。
2.2.2(3)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满分5分)
本部分可由经济类专家评审或者技术类专家评审,也可以在汇总评分前全体评委一起评审。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每个得0.1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或银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三年内,每个得0.1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每个得0.05分
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每个得0.05分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每项得0.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05分。
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二年内,每项得0.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05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 投标人汇总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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