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路段跨路LED显示屏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路段跨路LED显示屏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根据工作需要,对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机场高速等高速路段建设的6处跨路LED显示屏(每处显示屏尺寸约为长12m*高1m)进行拆除,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高交竞谈采购-2024-003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路段跨路LED显示屏拆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对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机场高速等高速路段建设的6处跨路LED显示屏(每处显示屏尺寸约为长12m*高1m)进行拆除,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2)质量要求:拆除、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LED显示屏及龙门架配套设施损坏、不得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3)检测地点:郑州、开封、洛阳、鹤壁等地高速公路区域;
(4)拆除工期: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
(5)验收:设备拆除后,在指定场所进行通电测试,LED显示屏显示功能正常即为合格;
(6)结算方式:验收通过并经结算审核后,按审核金额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支付项目款前,成交方需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8)现场踏勘:自行组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税局开具的票据,两者均为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特定要求:申请人须具有高速公路安防设备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经验;项目拟派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需求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登录“河南高速交警网
(http://hngsga.hnga.henan.gov.cn)”采购公告专区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门卫室(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五、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报价单(格式自拟);
(2)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售后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请于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一式三份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前启封无效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30分;
2.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203室。
七、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高速交警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小组根据本项目谈判公告资质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根据市场行情分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现场谈判中填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通过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第二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2. 响应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总的预算金额,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LED显示屏拆除服务全部内容以及因本项目产生的交通、人工、野外作业等全部费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与魏河北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发布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时 间: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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