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项目变配电工程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项目变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项目变配电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予以调整的函复(宁区发改投[2023]56号)和关于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代建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组团104国道南侧金溪路北侧金漳路西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配电房设在地面一层总容量为1600kVA,采用高压单回路供电,电源从10kV烟濂线032线#2环网柜906间隔接入,采用ZC-YJV22-8.7/15kV-3×120电缆至金涵卫生院配电室进线柜(1AH),敷设电缆量为:(295×1.025)+30(环网柜及配电房预留)=332m;本工程新建新建工井10座,预埋MPP-Φ150管2根:209×2=418m,4根:13×4=52m,6根:76×6=456m,埋管通长预埋-50×5接地扁铁238m,电缆标示桩10块,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6.4.3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文“ 电力工程——送变电(小型规模) 或 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变配电站工程——电压10~35kv,且容量5000~1600kvA)”,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其中:暂列金额*****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规程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具备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还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本招标项目无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 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详见 《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③一级建造师应按(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福建省二级建造师应按(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省份按照相应省份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最新文件执行。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1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金涵卫生院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琼堂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达华晟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3幢402、403、406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3-*******,传真:/

联系人: 黄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5层)

联系电话: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变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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