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4101 合成气增产(MDEA)项目压缩机采购公开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NJCZ-2024-07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4101 合成气增产(MDEA)项目压缩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尾气压缩机组 1 台、再
生气压缩机组 2 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4101 合成气增产(MDEA)项目压缩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4101 合成气增产(MDEA)项目压缩机采购)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提供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①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CO 气体组分容
积含量不低于 50%的往复式压缩机销售的业绩 1 份;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用户
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范围、体现 CO 气体组分容积含量不低于 50%、签字及盖章页等)并
提供承诺该设备已投入稳定运行 5 年及以上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
②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H2 气体组分容
积含量不低于 45%的往复式压缩机销售的业绩 1 份;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用户
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范围、体现 H2 气体组分容积含量不低于 45%、签字及盖章页等)并
提供承诺该设备已投入稳定运行 5 年及以上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以下内容(承诺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
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2.投标人是有能力自行完成标的物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
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3.投标人负责全套设备的开箱验收、安
装指导、现场调试、试运、联机测试、操作培训等人员服务及运行期间的备件供应保障;4.
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整体性能完整,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9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 23:59
将 4.3 中载明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iulin05@sinochem.com),
按照招投标法规定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4.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①
授权委托书(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纸质文件递交,投标
文件最大厚度不得超过 4CM 每册,投标人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投标文件内页需要正
反双面打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4101 合成气增产(MDEA)项目压缩机采购招标人为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整体项目规模:24101 合成气增产(MDEA)项目。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尾气压缩机
组 1 台、再生气压缩机组 2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
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提供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因成立时间原因无法提供规定年份的财务
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①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CO 气体组分容
积含量不低于 50%的往复式压缩机销售的业绩 1 份;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用户
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范围、体现 CO 气体组分容积含量不低于 50%、签字及盖章页等)并
提供承诺该设备已投入稳定运行 5 年及以上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
②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H2 气体组分容
积含量不低于 45%的往复式压缩机销售的业绩 1 份;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用户
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范围、体现 H2 气体组分容积含量不低于 45%、签字及盖章页等)并
提供承诺该设备已投入稳定运行 5 年及以上承诺书,否则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以下内容(承诺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
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2.投标人是有能力自行完成标的物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
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3.投标人负责全套设备的开箱验收、安
装指导、现场调试、试运、联机测试、操作培训等人员服务及运行期间的备件供应保障;4.
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整体性能完整,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偿补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 23:59;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29 日 23:59 将 4.3 中载
明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iulin05@sinochem.com),按照招投标
法规定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文件售价:人民币 0.00 元。
4.5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30。
5.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最大厚度不得超过 4CM 每册,投标人应当根据文件
厚度自行分册;投标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 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
(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本项目可通过以
下两种方式递交至以下地址及联系人:
(1)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邮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2)文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联系人:潘经理、
电话:18061223051
3)为保证招标代理机构正常接收,请投标人尽量确保投标文件包裹最迟不迟于在开标日期的
前一天寄达。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快件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不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
中可能发生的错误投递、延迟送达、破损或灭失等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2)专人送达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专人于开标当日或开标前一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江苏省南京市
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由专人联系潘经理,电话:18061223051,进行
接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上午 9:30。
6.2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招标范围和主要技术规格:1 台尾气压缩机、2 台再生气压缩机的设计、制造、检验、
包装和运输等伴随服务;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7.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6 个月内。
7.3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
7.4 质保期:开车后 12 个月或货到现场 18 个月,先到为准。
7.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6 廉洁提示信息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
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
联系人:潘经理
电话:18061223051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朝阳西路 51 号
邮编:222004
联系人:刘琳、李驰
电话:18110123614、13382969213
电子邮件:liulin05@sinochem.com
如对招标过程有异议,请首先联系上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
员存在违纪行为,请向招标人审计合规部举报(举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
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路 118 号
联 系 人:潘经理
电 话:18061223051
电子邮件:panzenghui@chengzhinj.com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 51 号
联 系 人: 刘琳
电 话: 18110123614
电子邮件: liulin05@sinochem.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