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泥溪镇阳坪村叙州区生态种养殖循环农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YRD2024(074)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泥溪镇阳坪村叙州区生态种养殖循环农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8.805710 万元,招标人为宜宾市叙州区鑫畅种养殖场。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泥溪镇阳坪村叙州区生态种养殖循环农业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泥溪镇阳坪村叙州区生态种养殖循环农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泥溪镇阳坪村叙州区生态种养殖循环农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
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
息网页截图);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1600.00 元/份(谈判文
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1)现场
获取: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
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香年广场 T2 栋 340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香年广场 T2 栋 3408 号
七、其他
(一)项目预算
预算价:24088057.10 元(大写:贰仟肆佰零捌万捌仟零伍拾柒元壹角整);
最高限价:19752206.8 元(大写:壹仟玖佰柒拾伍万贰仟贰佰零陆元捌角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泥溪镇阳坪村叙州区生态种养殖循环农业项目。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清单另册
1.1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文件、技术标准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响应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
款的约定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核定确认,最终以采购
人按工程结算程序的审核结果为准。
1.3 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
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
合同。
2.技术规范
执行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省、市的有关标准和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
2.材料要求
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用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或行业标准质量要求的全
新货物,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产品需具有合格证。
3.安全责任要求
3.1 安全责任:成交人应与采购人签订《外来单位入场安全责任书》,整个工程活动期间,
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的业务培训,有专业上岗证后方可
上岗操作,并应掌握应知应会的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前应穿戴好工作服,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有相应的防火措施,施工时要配备必需的灭火设备等消防器材,施工现
场不准混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2 施工现场及施工材料堆放区必须设立施工隔离带、警示牌标志、标语,若需在夜间施工
的,需设置警示灯,建渣统一堆放,每日工作完结后需打扫现场,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并
做好防尘降噪处理。
4.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且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若要更换联系
人,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采购人。
5.其他要求
5.1 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货物(或设备)市场价格相关因素,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5.2 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滞留现场,应随生产清运,该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进
入报价中。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进场,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160 天;
2.付款方式:
2.1 合同签订生效后,项目按月申报产值,次月支付上月产值的 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85%。项目审计完成通过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
缺陷责任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2.2 每次付款前成交人须出具采购人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3.验收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考核标准、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与
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及行业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缺陷责任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当在接
到通知后 4 小时内派遣工作人员到达现场,2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或更换
等相关费用。
6.竣工结算等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执行。
7.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进行约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市叙州区鑫畅种养殖场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阳坪村村委会 101-102 号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152838228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香年广场 T2 栋 3408 号
联 系 人: 袁女士
电 话: 028-6392789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