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年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年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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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TD-ZB-2024-5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秦皇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招标人为上海秦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
标产品生产或销售的企业,(销售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书且
授权委托期限能够覆盖服务期限),营业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和履行合同全部内容的法定资质、许可及服务
能力:
3.1.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须具有危
化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涉及危化品运输,须具有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若委托第三方时,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与第三方在有效期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有限
期须涵盖服务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
被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
、冻结或财务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具有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投标人提供资料
并自行承诺):
3.2.2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
投标人不得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银
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并提
供对应合同不少于2次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
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与同一客户签订多个合同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认定):
3.4
近三年投标企业在如下信用查询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需提供以下网站查询页
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3.5安全生产要求
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及环保事故的发生。(投标人提供资料并
自行承诺):
3.6具有下列之一的,限制期内禁止参加:
3.6.1列入泰达控股及其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履约评价
评为不合格供应商在限制期内的:
3.62前期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如围标申标、提供或发布虚假
信息或资料、中标后不按要求及时签署合同等行为的: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7.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果投
标人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
责任,同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5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经现场实地
核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
、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及经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A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A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天津秦达股份有限公司(000652)旗下1
00%控股企业,负责泰达股份环保产业配套服务资源整合和集中采购。根据经营
需要,委托就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
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
2.2项目编号:采购编号:STD-ZB-2024-55、代理编号:JSCY-DL2024135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到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第六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说明”):
2.4计划供货期:甲方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提前2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
甲方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将指定数量并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送达至到货地点。
2.5标包划分:共分为/个标包,项目公司名称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1:标包::标的:水处理药剂:项目地址:曹妃甸、青龙、遵化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估量:约218吨:
注:上表所列年度耗量仅为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人项目
公司不承诺最低使用量,也不接受任何基于采购用量的价格调整。
2.6.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华北区域(曹妃甸、青龙、遵化项目)水处理药剂2024
2025年度集中采购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及相应的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
件第六章。
2.7.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8.采购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
标产品生产或销售的企业,(销售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书且
授权委托期限能够覆盖服务期限),营业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和履行合同全部内容的法定资质、许可及服务
能力:
3.1.3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须具有危
化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涉及危化品运输,须具有道路危险货
物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若委托第三方时,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与第三方在有效期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有限
期须涵盖服务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
被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
、冻结或财务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具有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投标人提供资料
并自行承诺):
3.2.2投标人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
投标人不得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银
行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并提
供对应合同不少于2次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
件,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与同一客户签订多个合同的,按一个有效业绩认定):
3.4
近三年投标企业在如下信用查询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需提供以下网站查询页
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3.5安全生产要求
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及环保事故的发生。(投标人提供资料并
自行承诺):
3.6具有下列之一的,限制期内禁止参加
3.6.1列入泰达控股及其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履约评价
评为不合格供应商在限制期内的:
3.6.2前期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规或不良行为的,如围标串标、提供或发布虚假
信息或资料、中标后不按要求及时签署合同等行为的: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7,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果投
标人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
责任,同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7.5招标人有权组织对投标人实施考察,如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经现场实地
核查后发现中标候选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要求的,或其实际生产能力
、财务信息、相关业绩等情况与其投标文件内容严重不符的,招标人将取消其
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24年9月24日,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9月30日。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
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标书费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方式: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
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经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A
5.3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工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园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8、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内部监管部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内部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大厅3081A会议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050596255
电子邮件:623512225@q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资人(项目负责人):称品(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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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邮箱
备注:报名单位应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
至代理公司邮箱(623512225@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报名单位名称的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处理药剂 曹妃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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