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建设招标公告
养猪场建设招标公告
展开基本信息 安宁市环境保护局拟验收安宁李红丽养猪场建设项目的公示 安宁市环境保护局拟验收安宁李红丽养猪场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安宁李红丽养猪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宁李红丽养猪场
建设单位:安宁李红丽养猪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宁县街街道办事处下元良村委会上元良村小组
监测(调查)单位:安宁市环境监测站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25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种植区和养殖区。种植区面积约1600m2,主要种植果树。项目养殖区建筑面积7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猪舍、饲料库房、管理用房和环保工程;项目养殖规模为年存栏量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项目总投资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7%,主要用于项目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沼气池等设施建设。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综合废水和生活废水。养殖综合废水来源于猪尿和猪舍冲洗废水,全部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最后沼液作为有机肥用于果树和菜园施肥,多余的沼液外售用于果树种植。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生活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路面洒水降尘。
废气治理措施:养殖区废气主要源于猪舍、房式堆粪间内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方式排放。项目产生的沼气可用于食堂炊事,沼气的主要成分为CH4,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的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不会污染环境。
噪声治理措施: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猪叫声,一般情况下饲养生猪只发出微弱声音,只有在饥饿或受到惊吓时才发出叫声,间断排放,项目通过按时按量喂料、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方式降噪。
固废治理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病死猪、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猪舍内设计开放式粪尿干稀分流,采用干清粪工艺将猪粪单独清出,运至房式堆粪间暂存发酵,部分用于周边果树施肥,多余的猪粪外售(附协议),用于果树种植。沼渣清掏至房式堆粪间暂存,和猪粪一起外售。对于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病猪,送至隔离观察间进行观察,请惠嘉专业人员进行防疫,对猪舍进行消毒。养殖过程中的死猪则按照相关规范填埋在距项目区170米的集体共用的化尸池内。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上元良村垃圾房。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医疗器具废弃物由畜牧防疫站回收处理。
三、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安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安宁市环保局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安宁市人民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电子文本)。
四、公示时间
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制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安宁李红丽养猪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安宁市环境保护局
Email:anhbjglk @126.com
电话/传真:****-******** ****-********
通信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宁湖大厦903室
邮编:650300
附件:《安宁李红丽养猪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表一、验收监测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安宁李红丽养猪场
建设单位名称
安宁李红丽养猪场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补办手续)√ 改扩建 技改 搬迁
建设地点
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下元良村委会上元良村小组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4年10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09年3月
投入试生产时间
2015年5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5年7月8、9日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投资总概算
22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8万元
比例
12.7%
实际总投资
22万元
环保投资
2.8万元
比例
12.7%
废水治理
废气治理
噪声治理
固废治理
绿化及生态
2.2万元
-
-
0.6万元
-
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
设计年出栏1000头,常年存栏量为300头;项目建成后实际出栏1000头,常年存栏量为300头。实际饲养能力达到设计饲养能力的100%。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国家环保总局环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5.《安宁李红丽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安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此新建项目的批复。
6.安宁李红丽养猪场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噪声标准: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概述
安宁市李红丽养猪场位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下元良村委会上元良村小组,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5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种植区和养殖区。种植区面积约1600m2,主要种植果树。项目已与云南惠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饲养生猪合同,由惠嘉集团提供并负责运送仔猪、饲料、疫苗、兽药等到养殖场进行养殖,而后进行饲养及育肥。喂养猪的饲料是惠嘉育种专用552,由惠嘉育种公司提供,本项目无饲料加工。成型肥猪是由惠嘉育种公司收购。项目总投资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项目设计年存栏量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实际年存栏量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实际产量达到设计产量的100%。
1.1建设规模
项目养殖区建筑面积700m2(本项目房舍均为一层的砖混平房结构,故各房舍占地面积即为其建筑面积),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猪舍、饲料库房、管理用房和环保工程。
1.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长期管理及饲养人员共2名,在养殖场内住宿,年工作天数为365天。
1.3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7%,主要用于项目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沼气池等。具体各项环保投资见表2-1。
表2-1 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序号
项目
投资(万元)
备注
1
沼气池
0.5
2
沼液池
0.5
3
雨水截排沟
0.3
4
雨水蓄水池
0.2
5
污水沉淀池
0.3
6
生活污水沉淀池
0.2
7
污水渠
0.2
8
房式堆粪间
0.5
9
旱厕
0.1
10
合计
2.8
2.项目生产工艺简述
本项目采用连续化养猪饲养工艺进行生产,通过惠嘉育种公司提供猪仔,而后进行饲养及育肥,本项目主要养殖肥猪,喂养猪的饲料为惠嘉育种公司提供的惠嘉育种专用552,猪的生长周期为3-4个月。本项目年存栏300头,年出栏1000头,成型肥猪统一由惠嘉收购。其主要工艺流程如图2-1所示。
图2-1 生猪养殖工艺流程图
3.项目污染源情况及污染治理措施
3.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养殖区废气和沼气。
①养殖区废气
养殖区废气主要源于猪舍、房式堆粪间内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方式排放。
② 沼气
项目旱厕产生的粪便、猪舍冲洗水及猪便水进入到容积为30m3的沼气系统中(带盖),经厌氧反应后,进入沼液池中,项目沼气产生量约为0.25m3/d,本项目人员共2名,每天做饭、烧水需使用沼气2~4m3/d,可全部自用消耗,不需设置沼气储存设施,对外环境无影响。
3.2废水
为了确保项目饲料不受潮,饲料仓库等场地只进行清扫,不用水进行清洗。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养殖综合废水和生活废水。
① 养殖综合废水
养殖综合废水来源于猪尿和猪舍冲洗废水。养殖综合废水全部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最后沼液作为有机肥用于果树和菜园施肥,多余的沼液外售(附协议),用于果树种植。
② 员工生活废水
项目长期职工2名,按照120L/d计,生活用水量为0.24m3/d,按照0.8排污系数计算,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19m3/d。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生活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路面洒水降尘。
3.3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生猪叫声,一般情况下饲养生猪只发出微弱声音,只有在饥饿或受到惊吓时才发出叫声,叫声不大且为间断排放,项目通过墙体隔声、吸声,距离衰减等方式降噪。
3.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病死猪、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
①猪粪和沼渣
本项目生猪存栏数为300头,猪粪便产生量按2kg/头·d计,则猪粪日产生量为0.6吨,猪粪年产生量为219吨。猪舍内设计开放式粪尿干稀分流,采用干清粪工艺将猪粪单独清出,运至房式堆粪间暂存发酵,部分用于周边果树施肥,多余的猪粪外售(附协议),用于果树种植。
沼渣清掏至房式堆粪间暂存,和猪粪一起外售。
② 病死猪
对于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病猪,送至隔离观察间进行观察,请惠嘉专业人员进行防疫,对猪舍进行消毒。
养殖过程中的死猪则按照相关规范填埋在距项目区170米的集体共用的化尸池内。
③ 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小,每年为0.73t,项目距上元良村居民区较近,收集后送至上元良村垃圾房。
④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医疗器具废弃物,产生量极少,由畜牧防疫站回收处理。
表三、环评及批复要求和执行情况
1.环评结论
本项目养殖场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可做到废水不外排,固废全部妥善处置,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2.项目环评批复要求执行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
实际执行情况
1
项目建设位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下元良村委会上元良村小组,养殖区占地2500m2,主要包括种植区和养殖区。种植区(果树)1600m2;养殖区700m2,包括猪舍、饲料库房、管理用房等。饲养规模为:年存栏生猪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
项目已建环保设施包括:沼气池1个(30m3)、沼液池1个(5m3)、沼渣池1个(5m3)、2个安全井,应急池(20m3)、污水沉淀池1个(10m3)、房式储粪间1个(占地15m2,深0.5m)。批复要求新增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1个(2m3)。项目总投资为22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项目性质为补办环保手续。
项目建设位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下元良村委会上元良村小组,养殖区占地2500m2,主要包括种植区和养殖区。种植区(果树)1600m2;养殖区700m2,包括猪舍、饲料库房、管理用房等。饲养规模为:年存栏生猪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
项目已建环保设施包括:沼气池1个(30m3)、沼液池1个(5m3)、沼渣池1个(5m3),应急池(20m3)、污水沉淀池1个(10m3)、房式储粪间1个(占地15m2,深0.5m)。批复要求新增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1个(2m3)。项目总投资为22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项目性质为补办环保手续。
2
项目应建立完善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路面洒水降尘,养殖废水(猪尿及猪舍冲洗水)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后,沼液用于养殖区果树施肥,多余沼液委托外售给周边农户用于农田及果园,不外排。沼渣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收集污水的设施须做好防漏、防渗及加盖密封管理措施。项目不设污水排放口。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用于厂区路面洒水降尘;猪尿及猪舍冲洗水进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后,沼液用于养殖区果树施肥,多余沼液外售用于果蔬种植,不外排;沼渣则定期清掏至房式堆粪间,和猪粪一起外售。项目污水收集设施及房式堆粪间均做防渗处理。
3
场区内产生异味的设施应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使周界外臭气浓度符合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即:臭气浓度(无量纲)≤70。
养殖区废气主要源于猪舍、房式堆粪间内产生的恶臭气体,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方式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
项目须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使项目场界噪声值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期昼间(夜间不生产)等效声级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
5
项目产生的固废应按照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两座安全填埋井,选址应符合GB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储粪池、化粪池等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淋、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
项目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猪则按照相关规范填埋在距项目区170米的集体共用的化尸池内。
6
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猪粪及沼渣外售(外售),用于果蔬种植;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收集后运送至上元良村垃圾房;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医疗器具废弃物,产生量极少,由畜牧防疫站回收处理。
表四、工况及监测结果
1.监测情况说明
受安宁李红丽养猪场委托,安宁市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7月8日、9日,对其养猪场建设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监测。监测内容为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在项目界外1米处四周共设4个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为昼间等效声级值。验收监测共进行2天。
2.监测期间的工况
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正常,设计年存栏量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实际年存栏量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实际产量达到设计产量的100%。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实际生产能力75%以上的要求。
3.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见表4-1。
表4-1 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序号
测点名称
时段
Leq
声源
达标情况
7月8日
7月9日
1
养猪场边界东面
昼
41.5
44.0
生猪鸣叫
达标
2
养猪场边界南面
昼
39.9
44.8
达标
3
养猪场边界西面
昼
39.9
44.2
达标
4
养猪场边界北面
昼
41.1
40.6
达标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4个监测点厂界环境噪声两天的昼间监测结果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即:昼间≤60分贝。
表五、总量指标
项目环评批复未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表六、环境管理检查
1.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及其处理或综合利用情况
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病死猪、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
①猪粪和沼渣
本项目生猪存栏数为300头,猪粪便产生量按2kg/头·d计,则猪粪日产生量为0.6吨,猪粪年产生量为219吨。猪舍内设计开放式粪尿干稀分流,采用干清粪工艺将猪粪单独清出,运至房式堆粪间暂存发酵,部分用于周边果树施肥,多余的猪粪外售(附协议),用于果树种植。
沼渣清掏至房式堆粪间暂存,和猪粪一起外售。
② 病死猪
对于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病猪,送至隔离观察间进行观察,请惠嘉专业人员进行防疫,对猪舍进行消毒。
养殖过程中的死猪则按照相关规范填埋在距项目区170米的集体共用的化尸池内。
③ 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小,每年为0.73t,项目距上元良村居民区较近,收集后送至上元良村垃圾房。
④养殖过程中所使用的医疗器具废弃物,产生量极少,由畜牧防疫站回收处理。
2.绿化情况
项目内绿化面积为1600m2,绿化率为64%。
3.环保机构及环境规章制度
(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场内暂未设置环境管理机构,目前环保工作由法人代表直接负责。
(2)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项目于2014年10月委托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宁市环保局于2015年2月对项目环评报告表作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详情见附件)。项目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投入试运行生产。
4.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项目未设立环境监测部门,日常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
5.初步设计与实际情况对照检查
现场勘察过程中,实际情况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表七、验收监测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安宁市李红丽养猪场位于安宁市县街街道办事处下元良村委会上元良村小组,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5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种植区和养殖区。种植区面积约1600m2,主要种植果树。项目已与云南惠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饲养生猪合同,由惠嘉集团提供并负责运送仔猪、饲料、疫苗、兽药等到养殖场进行养殖,而后进行饲养及育肥。喂养猪的饲料是惠嘉育种专用552,由惠嘉育种公司提供,本项目无饲料加工。成型肥猪是由惠嘉育种公司收购。项目总投资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项目设计年存栏量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实际年存栏量300头,年出栏量1000头,实际产量达到设计产量的100%。
3.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于2014年10月委托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宁市环保局于2015年2月对项目环评报告表作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详情见附件)。项目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投入试运行生产。
4.环评批复执行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中提出的6条主要要求均做到“满足”。
5.总量指标控制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未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6.建议
(1)沼气池以及粪便临时堆放点等是蚊蝇滋生的集中场所,特别是夏秋季尤盛。为防止传播病菌,定期喷洒药剂,抑制异味扩散,杀虫灭蝇。
(2)定期对猪舍进行打扫清洁,减少臭气排放。
(3)对于产生的病死猪一定要进行安全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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