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年幕墙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年幕墙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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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幕墙系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幕墙系统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幕墙系统的日常维
修,包括但不限于:(1)楼宇玻璃幕墙外立面、干挂石材墙面、墙面装饰板、铝合金百叶
的维修工作。(2)楼宇外立面装饰灯带、航空警示灯、投影灯的维修工作。(3)楼宇内办公
区域玻璃隔断的维修工作。(4)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幕墙系统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幕墙系统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 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
证书合格、有效。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
暂扣情况。
3.4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 20 万元(含)
以上的玻璃幕墙工程或玻璃幕墙维保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业主出具的业绩
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供
应商单位;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6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8 其他要求:
3.8.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9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08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申请人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
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
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
七、其他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幕墙系统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幕墙系统维修项目 进行磋商,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服务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位于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卫星路与黄山街交
汇处,总建筑面积 173908.33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16775.3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7132.97 平方米,分为 A 区、B 区、C 区、D 区、地下室五个部分,A 区(共 30 层,建筑高
度 146.35m)、B 区(共 20 层,建筑高度 99.65m)、C 区(共 6 层,建筑高度 39m)均属一类
高层民用建筑,D 区(共 5 层,建筑高度 30.45m)为多层民用建筑;地下室主要功能为车库、
人防及配套用房。其中地下三层为车库及人防,地下二层为车库、员工健康管理中心及设备
用房、地下一层为车库、设备用房及厨房。
2.3 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2024-2025 年幕墙系统的日常维修,包括但不
限于:
(1)楼宇玻璃幕墙外立面、干挂石材墙面、墙面装饰板、铝合金百叶的维修工作。
(2)楼宇外立面装饰灯带、航空警示灯、投影灯的维修工作。
(3)楼宇内办公区域玻璃隔断的维修工作。
(4)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期满 1 年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 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
证书合格、有效。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
暂扣情况。
3.4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 20 万元(含)
以上的玻璃幕墙工程或玻璃幕墙维保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业主出具的业绩
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供
应商单位;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6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
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8 其他要求:
3.8.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磋商。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9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 申请人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
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
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
业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6.竞争性磋商补偿
6.1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 不 给予磋商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
(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
部基地 A 区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650077
采购人: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
部基地 A 区
联系人:朱海鹏
电 话:18827410301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基地 B 栋 1304 室
联系人:刘雯、马江波
电 话:18560049991
日 期: 2024 年 9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联 系 人:时运新、陈碧云
电 话:0991-76500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
联 系 人: 马江波、刘雯
电 话: 15099131295
电子邮件: 13609054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幕墙系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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