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2)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5)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6)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7)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8)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9)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0)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1)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2)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3)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4)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2)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5)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6)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7)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8)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9)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0)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1)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2)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3)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4)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2)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3)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4)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5)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6)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7)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8)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9)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0)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1) 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2) 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3)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14)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
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招标采购内容(一)本次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执行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季度商定程序和内部控制审计,对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香港)、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及其各级子公司、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银理财)提供外部审计服务,并提供相应增值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二)中标有效期:投标人一经中标,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的要求,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8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审计服务协议。在中标有效期内,若连续续聘,每年经招标人及其相关子公司公司治理程序审议同意后,由招标人及其相关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若上述中标有效期与财政部(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实施所在地。(四)最高限价:本次外部审计机构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48.8万元(含税),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应分别不得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三、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三)投标人须具备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审计资质(含香港地区);(四)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八条、第九条,需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且执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能够保守上海银行及子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6、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总人数不少于200人,且2021年10月1日以来有连续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7、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五)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十条,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2021年10月1日以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2、2021年10月1日以来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3、2021年10月1日以来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接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5、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六)本项目接受分别具备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审计资质(含香港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投标主体,为上银香港及其香港当地子公司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七)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同联合体同时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一)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4日到2024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登记,投标人需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资料(须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yyuan@shbid.com,报名材料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信息,所有手续完成后报名成功。2、报名材料:投标人如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下列材料(4),(5),为集团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下列材料(1),(2),(3),(6),(7),(8),(10),为上银香港及其香港当地子公司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材料(1),(3),(9),(10)。具体如下:(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2)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相关证明,须提供以下截图:1)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2)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3)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5)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6)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7)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8)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9)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0)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1)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2)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3)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3)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4)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由联合体各方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格式详见附件)(5)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入围后不转包、分包;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同联合体同时投标。(6)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且执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能够保守上海银行及子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5)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具备应有的独立性。6)2021年10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7)2021年10月1日以来未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8)2021年10月1日以来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不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接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9)未出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的;10)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7)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注册会计师数量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与金融企业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复印件(需显示所要求的时间、类型、合同内容等信息的、含签章页面的合同)或该金融企业相关公告(1个或多个服务期限包括2021、2022、2023年)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须提供满足香港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具备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由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签章(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签章(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注: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其所递交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否决。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3、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邮件发送至购标人。5、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帐号:3100155040005564634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东三楼集中采购评审室(5,6,7,8号电梯可达)。(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bosc.cn)、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联 系 人:叶老师联系邮箱:yerf@bosc.cn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06室联 系 人:姚先生、范女士联系电话:021-32557783、021-32557901、13918891005电子信箱:yyuan@shbid.com2024年9月23日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招标采购内容(一)本次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执行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季度商定程序和内部控制审计,对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香港)、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及其各级子公司、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银理财)提供外部审计服务,并提供相应增值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二)中标有效期:投标人一经中标,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的要求,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8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审计服务协议。在中标有效期内,若连续续聘,每年经招标人及其相关子公司公司治理程序审议同意后,由招标人及其相关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若上述中标有效期与财政部(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实施所在地。(四)最高限价:本次外部审计机构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48.8万元(含税),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应分别不得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三、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三)投标人须具备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审计资质(含香港地区);(四)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八条、第九条,需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且执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能够保守上海银行及子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6、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总人数不少于200人,且2021年10月1日以来有连续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7、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五)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十条,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2021年10月1日以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2、2021年10月1日以来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3、2021年10月1日以来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接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5、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六)本项目接受分别具备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审计资质(含香港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投标主体,为上银香港及其香港当地子公司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七)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同联合体同时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一)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4日到2024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登记,投标人需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资料(须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yyuan@shbid.com,报名材料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信息,所有手续完成后报名成功。2、报名材料:投标人如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下列材料(4),(5),为集团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下列材料(1),(2),(3),(6),(7),(8),(10),为上银香港及其香港当地子公司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材料(1),(3),(9),(10)。具体如下:(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2)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相关证明,须提供以下截图:1)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2)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3)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5)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6)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7)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8)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9)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0)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1)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2)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3)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3)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4)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由联合体各方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格式详见附件)(5)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入围后不转包、分包;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同联合体同时投标。(6)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且执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能够保守上海银行及子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5)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具备应有的独立性。6)2021年10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7)2021年10月1日以来未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8)2021年10月1日以来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不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接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9)未出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的;10)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7)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注册会计师数量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与金融企业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复印件(需显示所要求的时间、类型、合同内容等信息的、含签章页面的合同)或该金融企业相关公告(1个或多个服务期限包括2021、2022、2023年)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须提供满足香港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具备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由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签章(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签章(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注: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其所递交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否决。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3、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邮件发送至购标人。5、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帐号:3100155040005564634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东三楼集中采购评审室(5,6,7,8号电梯可达)。(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bosc.cn)、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联 系 人:叶老师联系邮箱:yerf@bosc.cn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06室联 系 人:姚先生、范女士联系电话:021-32557783、021-32557901、13918891005电子信箱:yyuan@shbid.com2024年9月23日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上海银行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招标采购内容(一)本次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执行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季度商定程序和内部控制审计,对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香港)、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及其各级子公司、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银理财)提供外部审计服务,并提供相应增值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二)中标有效期:投标人一经中标,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的要求,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8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审计服务协议。在中标有效期内,若连续续聘,每年经招标人及其相关子公司公司治理程序审议同意后,由招标人及其相关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若上述中标有效期与财政部(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实施所在地。(四)最高限价:本次外部审计机构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48.8万元(含税),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应分别不得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三、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三)投标人须具备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审计资质(含香港地区);(四)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八条、第九条,需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且执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能够保守上海银行及子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6、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总人数不少于200人,且2021年10月1日以来有连续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7、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五)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第十条,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2021年10月1日以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2、2021年10月1日以来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3、2021年10月1日以来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接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5、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六)本项目接受分别具备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审计资质(含香港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投标主体,为上银香港及其香港当地子公司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七)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同联合体同时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一)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4日到2024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登记,投标人需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资料(须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yyuan@shbid.com,报名材料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报名登记表及缴费信息,所有手续完成后报名成功。2、报名材料:投标人如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所对应的相关资料需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证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其中,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下列材料(4),(5),为集团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下列材料(1),(2),(3),(6),(7),(8),(10),为上银香港及其香港当地子公司提供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材料(1),(3),(9),(10)。具体如下:(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2)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的相关证明,须提供以下截图:1)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2)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3)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5)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6)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7)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8)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9)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0)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1)2021年1月1日至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2)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授权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3)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14)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且无不良记录。(3)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复印件并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4)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并由联合体各方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格式详见附件)(5)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以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入围后不转包、分包;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同联合体同时投标。(6)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1)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且执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2)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4)能够保守上海银行及子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具备良好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5)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具备应有的独立性。6)2021年10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7)2021年10月1日以来未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8)2021年10月1日以来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不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出现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接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9)未出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的;10)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7)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注册会计师数量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人与金融企业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复印件(需显示所要求的时间、类型、合同内容等信息的、含签章页面的合同)或该金融企业相关公告(1个或多个服务期限包括2021、2022、2023年)作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须提供满足香港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具备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由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0)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签章(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签章(盖公章或签字效力较高者进行签章)。(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注: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其所递交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否决。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3、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邮件发送至购标人。5、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帐号:3100155040005564634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3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东三楼集中采购评审室(5,6,7,8号电梯可达)。(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上海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bosc.cn)、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联 系 人:叶老师联系邮箱:yerf@bosc.cn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06室联 系 人:姚先生、范女士联系电话:021-32557783、021-32557901、13918891005电子信箱:yyuan@shbid.com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机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