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HC(G)-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8400 万元,招标人为永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
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
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
标代理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
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电子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7 号楼 3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7 号楼 316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
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4〕92 号)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2024 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雨污分流工程和路面恢复工程等。(一)雨污分流
工程:对创业路(望银路-永清路)、金源街(唐徕渠-109 国道)、西魏路(唐徕渠-109 国道)、
望银路(唐渠-109 国道)共计 4 条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铺设 d400-d1500mm 雨水管道
10830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配套单箅雨水口、雨水检查井、雨水沉泥井等附属设施。(二)
路面恢复工程:对创业路(望银路-永清路)、金源街(唐徕渠-109 国道)、西魏路(唐徕渠-109
国道)、望银路(唐渠-109 国道)共计 4 条道路进行路面恢复,恢复总面积为 50363㎡等。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望远镇城区。
2.3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 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8 月。
2.4 招标范围: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创业路、金源路、西魏路及望银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养护期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宁夏汇诚工程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邮箱(NXhuicheng2021@163.com)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
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信
用中国”网查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以上相关证件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单
位鲜章,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一份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3.2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通过后领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 6 号
联 系 人:朱晓峰
电 话:139951028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道绿地 21 城 D 区 13 号楼 204 室
联 系 人: 郭启睿
电 话: 8582789、18395077110
电子邮件: NXhuicheng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